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搞烏龍?筆錄不實、搞烏龍洩密也無事?!
看不懂 於 2014/03/07 21:13 發表 人氣指數 :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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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疑點甚多,
特偵組真的查清楚了嗎?!
一、陳國勝、李忠仁從未在特勤中心任職,也非李登輝隨扈,2人是股市名人「阿丁」陳賢保的司機兼保鑣,並提供帳戶供「阿丁」海外投資,是真的嗎?阿丁沒有違反外匯管理條例、偽造文書、洗錢等任何法規嗎?
二、檢察官勘驗當年應訊錄影帶,發現劉泰英說「不認識陳國勝」、「帳戶內錢是誰的我不知道」,但筆錄卻簡化記載為劉承認陳、李帳戶由李登輝使用。到底是調查局筆錄登載不實?還是檢察官吃案?還是劉泰英胡扯、偽證?總有一個真實與不法吧?特偵組如何偵結?
三、市調處筆錄記載劉泰英承認陳、李是李登輝的人頭,葉盛茂隨即提供資料給時任總統陳水扁。葉盛茂不是有一條洩密罪?特偵組為何視而不見不予處理?
特偵組只是就此宣佈結案,
太可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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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邀功搞烏龍 特偵組簽結
中時電子報作者: 蕭博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3月6日 上午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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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告發前總統李登輝涉嫌利用陳國勝、李忠仁2名隨扈銀行帳戶,將5100萬元美金匯往新加坡涉嫌洗錢;特偵組調查發現,居然是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為了向陳水扁邀功,誤認所搞出的烏龍,全案查無不法犯行,昨日予以簽結。
特偵組指出,陳國勝、李忠仁從未在特勤中心任職,也非李登輝隨扈,2人是股市名人「阿丁」陳賢保的司機兼保鑣,並提供帳戶供「阿丁」海外投資,經向新加坡請求司法互助釐清金流,發現資金均與李登輝無關。
調查局92年調查新瑞都案時,發現前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87年奉李登輝指示,捐款某國政要100萬元美金,其中2000萬元便是透過陳國勝、李忠仁匯出;市調處筆錄並記載劉泰英承認陳、李是李登輝的人頭,葉盛茂隨即提供資料給時任總統陳水扁。
檢察官勘驗當年應訊錄影帶,發現劉泰英說「不認識陳國勝」、「帳戶內錢是誰的我不知道」,但筆錄卻簡化記載為劉承認陳、李帳戶由李登輝使用。
特偵組清查後發現,2人帳戶匯款對象為沈姓男子,沈的資金往來與李登輝、劉泰英無關,而2人帳戶金流,則多用來買賣股票、債券,也與李登輝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