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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實務知多少,跟在犯罪集團後面跑,國醫誰會搞?!
外行莫領航    於 2013/10/03 21:27 發表   人氣指數 : 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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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會監聽疑雲,招來一堆立委建言搶曝光,
但是,
到底偵查實務、法院結構知多少?
近年法院准駁數字變化有人在研究嗎?
到底是哪些法官認真負責、胡亂審核?
為何我國上線比率偏高?
是哪類型案件上線比重高?與犯罪趨勢相關性?
上線比率與破案比率?
這些原因、問題有人在認真研究嗎?
率性發言、建言,
事實上修法可能牽一髮動全身,影響治安大計,能不謹慎嗎?
大話可以隨便說,法令可不能任意修改!
立委諸公,
請加油用心檢討研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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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專責法官審監聽?權貴恐有更多操作空間!
NOWnews – 2013年10月3日 下午5:45
記者胡健森/特稿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等人今(3)日在立法院提案,研議未來監聽案件全部改由專責法官准許或駁回的可行性,此事萬不可行,因為一旦監聽權落在少數幾個人的手中,恐將衍生更多弊端,讓台灣「問題監聽」更為嚴重。
無論是王金平被控涉嫌司法關說,或者是特偵組監聽國會總機所引發的風波,背後的含意,其實都在於「司法絕對不能集中在少數人的身上」的問題本質。
監聽是侵犯人權的一種行為,眾所惡之,舉世皆然,但這又是往往是檢、警、調在偵辦重大案件時,不得不然的手段,屬於一種「必要之惡」。
回過頭來說,一旦監聽准駁權被少數的「專責法官」所把持,只會讓有權勢的人擁有更多的操弄空間,對於被賦予准駁之權的法官而言,也成了有心人士可鎖定的明顯目標。
此外,「專責法官」資格及標準該由誰來認定?決定權又應該在誰手上?一旦少數「專責法官」掌控了監聽的准駁權,難道就能杜絕濫權或放水的問題嗎?
現今監聽的重點,在於現行制度下,法官的個人意見、好惡,便能決定一切,甚至檢方也無從「抗告」,要解決「問題監聽」,不妨在法院的准駁過程中改為「合議制」,或許才是減少弊端的可行方向。
 回應
(共有 8 篇回應,其中 0 篇已由板主註銷或刪除)
最應優先立法   在 2013/10/03 21:46 回應 :
立委諸公不可能不知道,
台灣人頭文化嚴重氾濫程度,
電話詐欺一堆人頭帳戶,
辦也辦不完!
販毒、幫派、貪瀆犯罪集團,
百分之兩百使用人頭手機或通訊工具聯繫,
這些為台灣製造多少重大不法案件,
增加多少查緝難度,
當然,
嚴重影響國內治安情勢及經濟發展,
要立法扭轉此一形勢,
不如先立法重懲那些使用人頭的嫌疑犯吧!
功德林   在 2013/10/04 00:30 回應 :
與其譁眾取寵、信口開河,
不如實實在在立法,
好好審理法案!
立委諸公,
午夜自省,
是不是有愧國家與人民付託!
比法官還神   在 2013/10/04 17:50 回應 :
媒體治國已經廣遭詬病
如今
再加上立委治國
關心國事是好事
但是
過度膨脹自己
超過個人專業範疇
自以為萬能
不能謹慎將事
需知防弊固然重要
偵查犯罪的遂行亦不容偏廢
治國不是病急亂投醫
到病入膏肓
後悔莫及
不用大膽也可預言   在 2013/10/05 17:58 回應 :
煙毒販利用人頭電話各項隱密交付
一直與檢警調鬥法
毒害社會獲取暴利
多少青少年淪陷
製作多少破碎家庭與治安事件
受反監聽風暴影響
法官對於緝毒案件上線監聽態度趨於保守
幾乎已可預言
煙毒很快會難以遏止
台獨還未成功
台毒領先成功
台毒萬歲   在 2013/10/07 22:21 回應 :
兄弟們,大家都來投反監聽一票!
贊成   在 2013/10/10 00:02 回應 :
台灣監獄都快被前仆後繼的毒販塞爆、吃垮了!
也讓他們暫時逍遙在外一下,
繼續毒化校園與社會吧!
立法無能   在 2014/10/17 00:01 回應 :
按:
台灣已經被無能國會搞到一塌糊塗!
去年通保法草草修法,
根本就是一場權力傾軋!
結果竟然最受到保障的是壞人!
落得而今需要大大重修!
立委都不用道歉一聲嗎?!
這社會近日發生重大不法的問題,
立委諸公有在了解、注意與反應嗎?
馬後砲有之,
找替罪羔羊有之,
就是自己沒錯!
難道這就是我們的立委格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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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打擊犯罪 範圍擴大納入食安
公共電視公共電視 – 2014年10月16日 下午11:32
另外、食安問題全民關注,行政院也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增訂將食安、人口販運等罪行,列入監聽範圍。而這次也放寬檢調、取得通信紀錄的限制,讓緊急救難工作也能適用。
黑心油風暴讓台灣食安拉警報,除了加強稽查,行政院也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正草案,要將食安,人口販運等項目,列入可監聽範圍,並放寬檢調取得通信紀錄的限制,讓緊急救難工作也能適用。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
可以監聽的罪名裡面
新增了食安法的罪名
還有刑法的千面人條款
這是配合食安法 再加上一個
原先漏掉的人口販運
這次通保法再度修法,距離上次修法不到一年,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違法監聽和洩密,引爆九月政爭,後來立法院增訂通保法18條之1"„若公務員將通訊監察資料挪作他用,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這次修法刪除這項規定,國民黨立委援引外國立法例,贊成修法,不過民進黨立委痛批,此舉是開民主倒車。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
也是有類似的規定
比如說像德國像美國
都有 不會限制你
因為本案裡面所查知
有其他違法的事實
他不能夠在他案使用的情形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
監聽 然後一票聽到底
而且甚至 就是你用錄音的方式
去錄了一堆不去聽
然後等到你什麼時候
需要的時候
再把其中一個拿出來
所以這是完全
侵害人民的隱私權
跟通訊保障的自由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一旦刪除黃世銘條款,等於大開監聽方便之門,一張監聽票就能什麼都聽,也質疑法務部在規避監督;而通保法修正案將送到立法院審查,預料也將引發朝野論戰。
扯後腿   在 2014/10/17 23:04 回應 :
國會老是開立法倒車!
又自詡先進,卻在在妨礙司法,
才是國之大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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