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盔或砲灰 在 2011/07/20 23:21 回應 :
按:
監察院長第一炮先打政風人員未發揮功能!
第二砲打立委關說案件!
第三炮期許廉政署要有不愛錢,不愛當官決心!
不知廉政署諸君帶好鋼盔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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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貪 王建(火宣)點名立委不要關說
更新日期:2011/07/20 17:55
廉政署揭牌成立,監察院院長王建(火宣)到場致詞,致詞時話說得頗重,他質疑接連爆發海關貪汙、法官貪汙,難道政風人員都在睡覺?期待廉政署能上下一心,打擊貪汙。
(中廣實習記者游蓓茹報導)
監察院長王建(火宣),上午在廉政署的開幕典禮上,力挺馬總統肅貪的決心。
王建(火宣)說,在馬總執政以前的20年當中,我們一位總統現在在監獄裡面坐牢,另外一位被起訴,這二十年的光景,他們有決心要來肅貪嗎?如果要肅貪,不是要自己也肅自己嗎?
王建(火宣)認為,廉政署是在全民的期待下成立,因此,肅貪的承辦人員,要具備「為了肅貪,丟官也沒有關係」的氣魄!
王建(火宣)說,因為立法院有民意的壓力、常常可能來找廉政署署長,某個人很好的啦、你的預算在哪裡審啊,這種事情常常會有。
王建(火宣)話說的很重,點名要立委不要來關說,就是希望廉政署成立後,能建立不愛錢、不愛當官的文化。
賀禮應該大格局 在 2011/07/20 23:25 回應 :
註:
民進黨格局實在太小,
應該把柯建銘被黨內同志吐槽案件等一併向廉政署告發,
才顯現出大格局!
也好迫使廉政署不得各打50大板,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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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將把馬8大弊案轉給廉政署偵辦
更新日期:2011/07/20 16:23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1.07.20 林朝億/台北報導
針對廉政署正式掛牌,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今(20)日表示,廉政署僅是行政院下的三級機關,且不是獨立機關,欠缺外部監督,人員從政風司、調查局遴選,無法根除既有的「官官相護」惡習,功能上也與現有的檢察署及調查局「疊床架屋」,未來可能不敢打老虎,而淪為「辦小不辦大」的廉政象徵性機構。
鄭文燦說,當年設立特偵組的立意,也是為了查緝黑金及重大案件,但因為功能上的重疊與人員的遴選問題,如今淪為馬政府的政治打手。民進黨過去曾向特偵組檢舉馬總統八大弊案,包括:國發院土地弊案、貓纜弊案、小巨蛋弊案、富邦北銀合併案、北銀超貸中廣案、市醫聯合採購弊案、中視洗錢案、三中弊案等,但特偵組卻「選擇性辦案」,對馬總統所涉弊案全都不辦,明顯辦綠不辦藍,未來廉政署若未能堅持公平原則,恐步上特偵組後塵。
鄭文燦表示,廉政署高喊「敢貪就敢辦」,民進黨非常認同,肅貪是普世價值,所以民進黨也準備將馬總統的八大弊案資料轉交廉政署,希望廉政署能確實嚴查,以實際行動杜絕外界「辦綠不辦藍」及「辦小不辦大」的疑慮。
鄭文燦欠用功 在 2011/07/20 23:30 回應 :
鄭員說,廉政署人員從政風司、調查局遴選,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在廉政署含肅貪組方面,
調查局只有兩員被甄選上任!
政風司也沒幾員獲選,
尤其肅貪組幹部都是檢方人員!
鄭員實在太不用功!
有名堂! 在 2011/07/20 23:42 回應 :
按:
真奇怪,
駐署14位檢察官的肅貪辦案資歷與定罪率為何不推介一下?
怕上不了檯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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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成立 網羅菁英辦案人員
更新日期:2011/07/20 12:3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法務部廉政署今天正式揭牌成立,是國內唯一整合防貪、反貪、肅貪的專責廉政機關。廉政署網羅了檢、警、調各單位的辦案好手,共同為民眾構築拒絕貪瀆的堅固防線。
廉政署成立初期,共有14位檢察官調派廉政署,其中,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名冠、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章京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謝奇孟、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張紜緯等4人調廉政署辦事。
另有10位檢察官派駐廉政署,包括陳國鳴、周懷廉(署本部)、毛有增、於知慶、林俊儀(北部辦公室)、許萬相、詹常輝(中部辦公室)、高大方、許嘉龍、王柏敦(南部辦公室)。
因應日趨複雜的貪瀆犯罪手法,廉政署也網羅政風、調查、警察等單位的辦案好手,配置在署本部肅貪組及北、中、南三個地區調查組,藉由各來自不同體的辦案菁英,共同凝聚智慧及經驗,建立有效率的辦案文化。
廉政署揭幕典禮中,參與揭牌儀式的8位讚禮官均由新出爐的「廉政官」組成。其中,來自政風司的廉政專員林楊斌,自民國92年起以政風人員的角色參與北投纜車、南港展覽館等案件偵辦,充分展現政風伸入行政機關,挖掘弊案的精神。
來自政風特蒐組的張雯琪,具有協調業務及查證資料專長,曾在協助檢方解讀南港展覽館案證據時,僅以公開的網路資訊,即篩選出官員與廠商居間連繫的關鍵人士,而使當時的特偵組嘖嘖稱奇。
原本在彰化縣政府政風處任職的廉政官郭詠平,自擔任公職起即在地方基層歷練,尤其對採購業務的經驗十分豐富,她每年辦理現場抽驗的工程案件及監辦採購案件超過500件,對工程哪些地方有可能偷工減料,都已瞭若指掌。
檢察事務官出身的廉政專員雷金書,曾借調金管會、高檢署重案公訴組,參與過SOGO禮券案、民意代表介入新店違法開發山坡地等案的偵辦,並曾負責力霸案、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二次金改等弊案的公訴業務,實戰經驗甚為豐富。
具有工程實務與檢察事務官背景的廉政官李昆霖,自台灣科大營建研究所畢業後,即通過土木職系地方特考,分發至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服務;自調查局北機站肅貪組的廉政專員陳建鈞,曾經參與偵辦司法官貪瀆弊案。
特別的是,高雄市有史以來第一位女性刑事分隊長鄭佳虹,也投入廉政署行列,她原本從事專業的刑事鑑識工作,偵辦過多起重大刑案,現在將專長投入肅貪;原職為新竹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隊長的廉政專員方淳安,也加入廉政署,期能達到除惡務盡,根絕貪腐及保障人權的目標。1000720
參與? 在 2011/07/21 00:36 回應 :
樓上報導這批入選的廉政官資歷都是參與、協助辦案角色,甚至無肅貪經歷可言,這也能吹噓啊?!難道這些已經是廉政署首選之秀了嗎?
美夢成真 在 2011/07/21 00:51 回應 :
如果廉政署第一張搜索票對象是調X局局本部?
或者調查局開辦第一位廉政署涉案貪官,
哇!
那絕對勁爆到不行!
好笑 在 2011/07/21 08:52 回應 :
監辦超過500件?最好工程有這麼多,政風那幾個都是臭蓋的啦,吹牛不打草稿,讓我們看看能辦出什麼案子!
納稅人 在 2011/07/21 12:44 回應 :
調查局叫女幹員露奶球放頭版最勁爆
大力水手卜派 在 2011/07/21 13:01 回應 :
幹嘛不叫調查官老婆露大屁股露粗手臂露大力水手卜派招牌動作讓廉政署知道調查局的厲害
想思 在 2011/07/21 17:48 回應 :
好像沒有看週調查局端出人才來,至少政風敢端~
另外,監辦案件五百件算少,稽核五百件就算多~某些機關一年採購監辦二千多件耶~
樓上只是為反對而反對吧
路人 在 2011/07/21 19:25 回應 :
這樣的廉政署!真的是完了!這個國家還有希望嗎!希望調查局人員能加油!
請你們調查局肅貪人員加油!加油!
想在前面 在 2011/07/22 00:33 回應 :
按:
廉政署短期內辦案能量絕對無法達到調查局原有水準!
殺頭生意有人做,
斬草難除根!
他山可以攻錯,
朝先進國法治之路前進,
不止保護揭弊,
更應積極獎勵揭弊,
成本最少,
功效卻最大!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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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更多揭弊者
2011-07-21 中國時報 【朱楠】
最近轟動的新聞,包括法務部調動部分檢察長,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指證有政治力介入,及台北市議員林瑞圖爆料指出李前總統在十一年前,親手將宋鎮遠在美國加州五棟房地產資料交其揭發。雖然法務部高層及李前總統辦公室均已嚴詞否認,但真相如何孰是孰非?似尚待查證。另外,就是公務員貪汙弊案連連,包括高院法官集體貪瀆遭法院判決重刑、海關關員集體收賄貪汙等弊案等等。
政府一再強調嚴懲貪汙,但是最近發生的司法弊案,卻是遍及執法的法官、檢察官、司法警察、海關,和社會精英分子的醫院院長、醫生。這些個案都有共同的特色─長官部屬「集體」、經年累月「長期」、故意違背職務貪汙收賄。真可謂是情節重大,匪夷所思。
當然,司法界的被告有說謊的權利,而現實政治中,政治人物卻是被迫有說謊的義務。被告如果在個案中,以證人身分應訊,不但有具結義務,也應該據實陳述;美國的政治人物,如果在國會殿堂接受調查,一旦被發現說謊,即可能負擔刑事責任。但是民眾並不關心誰應該擔負責任,而是希望知道真相。民眾是國家的主人翁,對於政府的施政,有知的權利,欺瞞、蒙蔽必然不會獲得基層的支持。檢察官協會發表「在政治力面前,檢察官絕不低頭」,就是檢察官心聲的反映;同時,多數民眾也會相信林瑞圖議員應該不是無的放矢。
二○○二年十二月,國際社會最大的新聞,就是三位女性揭弊者照片,成為《時代雜誌》封面,她們並被選為年度風雲人物,不但獲得輿論讚揚其揭弊勇氣,更表彰其對社會有重大貢獻。她們願意挺身而出揭弊,是因為美國於一八六三年,即已制定內部組織不法揭露者保護法。以所謂吹哨者(whistleblower)訴訟,鼓勵內部人基於公益維護目的,舉發政府機關內部不法行為,並肯定內部告發行為與社會道德、組織倫理上的正當性。
而英、法、日、韓、澳、紐等國,更自二十世紀開始,為了興利除弊,也早已通過了上開法案。對於政府、企業或團體,由於單位封閉,資訊阻絕,許多內部不法,外界無法得知,集體貪汙瀆職者,不但排斥不願涉入者,甚至以抹黑栽贓方式將清白的人攆走。而對於組織不法有檢舉改革決心的揭露者,如果能受到法律適當的保護,就有動機和勇氣將不滿的念頭化為檢舉的行動,因此,有識之士莫不希望政府能盡速研擬制定《揭弊者保護法》。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在七月五日表示,特偵組案件越辦越少,有必要積極開拓案源,特別召集特偵組檢察官研究釐定偵辦重大司法官貪汙、重大企業貪腐等五項重點弊案。法務部廉政署則在昨日正式掛牌運作,廉政署宣示首波調查重點,在揪出壞警察和受賄的司法官。事實上,司法實務界和輿論普遍並不看好廉政署將來會有多大作為,已經獲派為廉政署的檢察官,也有表示貪瀆案件並不容易偵辦,以現行廉政署組織資源欠缺、人手不足的情況下,確不易有所作為;但是,除了高昂的士氣和鬥志外,最重要的是案源問題,如何發掘可靠情資,深入了解貪瀆犯罪情節,才是關鍵所在。而如何使知悉組織弊案的知情人士,願意並勇於出面舉發,社會輿論亦給予肯定、支持,更是政府防貪、肅貪政策能夠成功的必要條件。
因此,如果《內部組織不法揭弊者保護法》能適時通過,必然有助於特偵組、廉政署對重大貪瀆案件的發覺和偵辦;相對的,也應該能夠適時有效的激發知情者出面揭發真相,遏止社會充斥的政治謊言。
(作者為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小心 在 2011/07/23 11:52 回應 :
廉政署想打知名度,OK!
想急於建功,OK!
想練兵,也OK!
但小心不要老是只會搶短線,不要變成作秀署!
看特偵組前例,
重大案件絕不會從天上掉下還,
學學織田信長等杜鵑啼,
靜下心來磨大案,等待一炮而紅吧!
友軍 在 2011/07/24 12:13 回應 :
其實調局能錄取2名,已經算不錯的了!
警界實際調任的也只一位警署警務正.並不是像他公佈的那麼多人!
那些人員是以前早就轉任政風的人員啦!
好笑 在 2011/07/24 12:23 回應 :
調查局八人報名通過筆試,口試刷掉6人,聽聞是該6人素行有疑義,屌吧!
可嘆 在 2011/07/24 13:42 回應 :
廉政署知道強調防貪工具,政風司也談論此事多年,有做出甚麼成績來了嗎?易滋弊端機關永遠是易滋弊端機關!這就是唯一成果嗎?!機關無法建立內控,首長無心兼無力,都是明顯既存問題,誰去面對!廉政署一堆過客、外行,請不要再閉門造車啦!
納稅人 在 2011/07/25 13:53 回應 :
又是一個浪費納稅人錢的無效單位!
真有心就不一樣 在 2011/07/27 00:39 回應 :
不從弊端案件手法中下功夫研究,
不從蒐集貪瀆犯者心態研究,
不從貪瀆集團發展組織手法研究,
僅靠政風單位長年閉門造車、紙上談兵那一套,
做出的再多防弊措施,頂多治標,真有用嗎?
能經得起檢驗嗎?
請廉政署拿出防貪新作法吧!
還不是差不多 在 2011/07/27 00:41 回應 :
你調查局這些年來又做出甚麼防貪具體成果?
大家差不多啦!
不要挑鼻子、挑眼睛啦!
馬涼 在 2011/07/27 08:54 回應 :
看了0727 中時早報A12版 馬總統閣下 接見商人 你跟力霸犯罪集團成員 王令麟 握手 我的票已投不下去了 這個國家是怎麼了 是非 黑白不分嗎 真是無恥?
如云 在 2011/07/27 19:45 回應 :
馬總統說:廉政署成立能夠讓公務員不願、不必、不能、不敢貪。
廉政署開張,監察院王建煊院長痛批,先前法官、海關、醫生相繼爆發貪污案,政風人員難道是在睡覺嗎?
依我說呀!廉政署的成立是架床疊屋,多此一舉!只是多增加一個領薪水、吃閒飯的單位罷了!
個人不認為有了「廉政署」,就可以減少貪污、杜絕貪污。而是,事在人為,專看高高在上的總統、行政院長的人品、作為而定。
只要在上者,清廉正直為表率,並有貫徹清廉執政的決心,在大位者不貪不取,在下者熟敢貪之?
就如現在,若是再繼續讓清廉正直的馬總統執政,就是不設立「廉政署」,再過三、五年,臺灣政壇一定是可以弊絕風清。
君不見,三年來,在馬政府全力肅貪、推動廉潔政府,具有相當的成效。
反之,所託(選)非人,在上位者是貪贓枉法之徒,就是有再多「廉政署」的設立,也會是徒具形式,而功能不彰。
就如同過去貪扁集團執政,高高在上的阿扁總統是貪婪之輩,上行下效,在下者相繼貪之,如此上下交爭貪,唯恐拿得不多、貪得比別人少。
最為糟糕的是,所謂專管政風單位的監察院、法務部、調查局、特偵組、各級法院等主管,多由貪扁直接任命,或間接影響任用貪婪之流擔任之,以達通風報信、彼此掩護的作用。
若是「廉政署」設立之後,而「廉政署」之官「不廉」,如果未來再出現如貪污騙子扁之輩的總統,而廉政署署長如同葉盛茂之流,正好以「廉政署」之名做掩護,神不知鬼不覺地大行貪污搜括之實,豈不是讓貪瀆更猖狂?
未成立「廉政署」之前,監察院、法務部、調查局、特偵組、各級法院等單位,不就是掌管公務人員的貪瀆案件嗎?遏止貪瀆案件的發生嗎?沒有!
為何功效不彰?最為主要就是"人"的因素,其次是,臺灣對貪污案件是以"無罪推論"為前題,貪污被定罪的機率相對很低,若是證據確鑿而被定罪的,都是貪得太大條,如同貪扁案件,都是上億、百億、甚至千億!再者,雖說是貪污重罪,但是罪刑判太輕,沒有遏止的作用!
所以說,設立「廉政署」就能夠讓公務員不願、不必、不能、不敢貪,就可以讓政治清明、杜絕貪瀆,未必見得!只是多增加一個領薪水、吃閒飯的單位罷了!
廉政署生意又上門 在 2011/07/28 15:09 回應 :
馬總統提倡外交休兵政策結果現在中華民國外交官在斐濟搞大日本女人肚子,根據外交部調查報告,秦日新跟這位日本妹共出去吃過20多次浪漫大餐還報公帳還很快讓對方懷孕,既然廉政署已經接下案子,關於這一點馬政府是否該儘快對全民做個說明呢?(秦日新杏能力還遠遠超過鄭姓調槎官呢!)
正義使者 在 2011/07/28 15:40 回應 :
廉政署開張,監察院王建煊院長痛批,先前法官、海關、醫生相繼爆發貪污案,政風人員難道是在睡覺嗎?
..............................
馬政府民調不高原因之一;就是誤用了監察院院長王聖人‧‧‧
1、他把監察院弄成了「洗腳院」,讓政府機關失去了專業形像。
2、上班時間推銷自己著作;在女記者面前大談「老王十八招」,把小枕頭、潤滑劑都用出來了,有性騷擾的行為。
3、王聖人在監院難搞是有名的,甚致有監委在會中揚言要彈劾他!
了不起 在 2011/07/29 13:23 回應 :
秦日新體力過人後面還有個勤太太跟班幫忙擦屁股連監察院長王勝人都望塵莫及自嘆彿如!!!
秦日新司法調查 停職月領2萬6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8/11/2vvgu.html
前駐斐濟代表秦日新外遇醜聞和貪瀆案情節重大,外交部已經將調查報告移送監院和廉政署,不過對於外流的報告中提到諸多疑點,包括日本女秘書懷孕,秦太太請求台商不要作證等內容,今天外交部一律以偵查不公開原則拒絕回應,至於秦日新現在停職,每個月還可以領2萬6千多元薪水。
一個月前,秦日新放低姿態表達歉意,對自己成為外遇主角否認到底,直到外交部報告揭穿謊言,秦日新不但和日本駐斐濟女秘書黑川愛子過從甚密,傳出讓女方懷孕,在外交部著手調查後,更疑似重灌電腦,秦太太也打電話拜託斐濟台商和官邸警衛不要多說話。
說要公開向社會交代,外交部現在卻不肯說明調查內容,處理態度引發質疑,目前秦日新案,已經送往監察院,廉政署和台北地檢署查行政和刑事責任,一案三查。
而秦日新本人先接受停職處分,違法事證明確,不用上班月領2萬多,立委認為還是不夠,一個秦日新案連番轉折,重創外交部形象。
用選票告訴他們 在 2011/07/30 13:17 回應 :
不用再指望他們了!
看到出了兩招 在 2011/08/05 23:39 回應 :
廉政署恐怕是急了!
連檢調辦的案件,
廉政署新聞稿都要胡亂拉掛軋一腳搶發佈!
好像已經有兩件啦!
這以後雙方要怎麼談分進合擊啊?!
嘟嘟貓 在 2011/08/07 16:05 回應 :
因為他們根本完不出什把戲!
還跑到網站來說打響第一炮.
真是丟人現眼!
左三年 在 2011/08/07 22:31 回應 :
不要急,
反正調查局肅貪工作已經是明日黃花,
再不久,
這批調查局肅貪幹員,
也要被技術性的命令轉向去著力於其他任務,
不會再讓廉政署面子掛不住太難看!
廉政署只要三年有成,
就勝過調查局啦!
無所謂 在 2011/08/08 01:35 回應 :
不要怕
其實調查局還有情報和偵防工作可以發揮
老大心態作祟 在 2011/08/08 21:15 回應 :
廉政署才剛誕生,
就想一路稱老大、稱王,
毫不客氣!
這哪是機關間互相尊重與合作之道!
AAC 在 2011/08/09 11:10 回應 :
要辦行政部門找調局就對了.
楸出那些吃案.兼吃銅吃鐵的敗類!
阿呆 在 2011/08/10 13:01 回應 :
不曉得還要不要在招人?待遇好不好?
真想轉過去看看!
瑾依位 在 2011/08/10 18:33 回應 :
調局本不缺菁英,能獨立作戰本是專長,又有何難!
他們根本取代不了的。
奇招? 在 2011/08/10 23:43 回應 :
廉政署終於發現,
原來沒有一件肅貪案件是好辦的了吧!
接下來的招式,就很難看了吧!
以目前情勢看來,
廉政署為免績效不彰甚至遠遠落後,
趕快訂定規章,
搶著當全國肅貪業務總召集人,
又要求政風單位通報其他司法機關調卷、偵辦的任何訊息,
又要求主導案件偵辦,
這些都顯示廉政署的焦慮與無法自我節制!
調查局局網意見交流版裡最近有一熱門主題「吃相難看」,
就是針對廉政署的通吃作為評論,
也引發基層熱烈討論與強大不滿,
甚至衝擊廉政處高層,
間接影響張局長的領導威信!
這些副作用,
就看廉政署有無智慧處理了!
當然,
廉政署如果一直靠勢法務部,檢察官,
以後可能就會有更難看的了!
小心怒火點燃 在 2011/08/12 00:03 回應 :
調查局基層不是沒脾氣,
辦案人憑著一點正氣,
不是沒骨氣,
檢調本是互相尊重,
廉政署不要衝過頭吃人夠夠!
樓上說的是 在 2011/08/12 00:05 回應 :
大家應該是兄弟登山,各自努力,可以互出奇招,不可以出賤招、爛招!
阿甘 在 2011/08/12 14:30 回應 :
可是好像廉政署比較得到人民認可吧!調查局人民對你們沒信心!
樓上想開一點 在 2011/08/12 14:38 回應 :
你想像力太豐富了吧
說廉政署強總得秀出民調來證實才算數
這麼笨難怪叫阿甘
阿甘 在 2011/08/12 14:56 回應 :
如果要民調的話!我看你們調局會輸得脫褲!
很難看的!不要自認聰明!
這嚜神 在 2011/08/12 16:13 回應 :
那你應該改名叫李摩西而不是阿甘...
馬力強 在 2011/08/13 12:27 回應 :
也不照照鏡!還不曉得你們是多麼惡名昭彰!
還自比為FBI,別再丟臉了!
以為全國老百姓都是笨蛋喔!
致樓上 在 2011/08/13 23:03 回應 :
調查局還有正氣,真是說的臉不紅的.
笑死人!
致樓上 在 2011/08/14 11:34 回應 :
你以為調查局辦的這些大案是如何辦出來的!不要因個人想法等等隨便說嘴,小心犯口業!
地藏菩薩 在 2011/08/14 13:33 回應 :
今天中元普渡:
敬備牲禮.香花.供果,向全國調查(好兄弟)致敬!
請盡情享用所準備供禮!
海綿寶寶 在 2011/08/15 17:09 回應 :
有沒有搞錯ㄚ
把我們當好兄弟~
要像我們致敬也有點誠意好唄~
真要比 在 2011/08/15 23:10 回應 :
廉政署與調查局大家來比肅貪案件定罪率高低吧!輸太多的乾脆關門大吉算啦!
態度決定一切 在 2011/08/17 22:14 回應 :
檢方習慣於打鑼打鼓辦案,辦公室開放記者進出,還設記者接待室,不要小看這些態度問題,往往就影響辦案結果與品質,勝負就在這一線之間決定了!
同意 在 2011/08/17 22:16 回應 :
辦案要靠紮實功夫,不是光靠一付可以吊起豬肉的下巴!
兵臨城下 在 2011/08/18 14:49 回應 :
臨死前的掙扎,你們調局已快打烊!
好好想想轉業吧!
高風險工作 在 2011/08/18 23:37 回應 :
廉政署人力比說低不低,自家績效要是拿不出來,或者拿出來不好看、不成比例,恐怕是首遭裁撤吧!
各有算盤 在 2011/08/24 22:31 回應 :
廉政署想要藉由行政系統一統檢方肅貪工作,這是單方面如意算盤,以目前檢察官升遷競爭的激烈度,許多在各地檢署承擔重任的檢察官,個個恨不得有肅貪等重案績效表現,以利仕途坦順,豈容廉政署獨領風騷,獨占鼇頭!是以,許多大案不見得都會到廉政署手上,可能直接在地檢署就偵辦起訴了!基本上,廉政署也應該自立自強,尊重各地檢署的偵辦職權與績效,不宜總攬功績,反而容易引發檢察官的反彈,得不償失!
行政干預司法? 在 2011/08/27 11:50 回應 :
同意樓上,
除了人性面以外,就制度面而言,
檢察可以一體,法務部與廉政署可以一體,
但是在體制上,法務部、廉政署、檢方無法一體,也不宜一體!
權能應有一定區分、界限。
基本上廉政署不宜總攬肅貪工作,才是設職分工之道!
要不,其他機關的肅貪職掌與編制都取消不就好了!
自知之明 在 2011/08/28 11:11 回應 :
人貴自知,
廉政署應該有自知之明,
自己人力與能力只有多少,
只能作多少工,
不可能總攬所有肅貪案件,
即使去插個花,
都會很吃力!
何況還不見得比人家高明,
當然還因姿態問題等不免會引起其他檢調友軍不悅!
既然法定職掌是廉政整體工作,
就全心朝整體工作規劃指導方向邁進吧!
不要作過於分外的工作啦!
自己挑水 在 2011/09/03 17:31 回應 :
以前是喝自來水,還嫌水質不好,嫌東嫌西,如今自己挑水,知道擔子重,肩膀痛了吧!
點石成金 在 2011/09/03 20:09 回應 :
事非經過不知難!
看人挑水不知重!
辦案功夫絕不是一天兩天!
檢事官十幾年頭養成迄今,
幾個有辦大案真功夫!
檢察官天天埋首書類,幾個曾全程指揮辦案?
貪瀆案件如無頭線團,
如污垢頑石,
閱卷不知其然,
監聽不知蹊蹺,
詢問無人屌你!
沒有一點真功夫,
線頭找不到,
原貌不可見,
連鐵證都失效!
話說點石可以成金,
看似魔法,都是功夫累積!
用心可以,急不得,
急則弄破碗矣!
哈哈 在 2011/09/08 01:22 回應 :
調查局別急,倒是廉政署該急,竟然還有半數以上民眾不知道有廉政署成立這回事呢!
用心 在 2011/09/08 17:33 回應 :
機關貪瀆有臥底不就好了嗎!
多多配合一下 在 2011/09/15 00:35 回應 :
按:
本篇是打「廉政署配合」5個字搜尋出來的新聞之一!
大家認為「廉政配合署」是不是更恰當呢?!
轉貼:
8衛生所疑詐健保 6醫生涉案 【2011/9/14 20:50】
〔中央社〕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衛生所人員詐領健保給付案,總計搜索高雄市等地的8間衛生所,約談27名醫事人員到案說明。據了解,有6名醫生涉案,不排除晚間將涉案人員送至地檢署。
廉政署配合新竹、苗栗、台南、高雄、屏東等地檢署,偵辦衛生所人員涉嫌盜刷健保卡、詐領健保費及醫療獎勵金案,調度廉政官、檢察官、員警共66人,以及中央健康保險局業務人員、政風人員共17人,展開搜索行動。
廉政署指出,總計搜索8家涉案衛生所,包括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苗栗縣西湖鄉;屏東縣高樹鄉、春日鄉;高雄市燕巢區;台南市楠西區、六甲區。約談涉案醫師、護士等27人,提供健保卡民眾41人。
廉政署副署長張宏謀指出,廉政署派員蒐證、衛生署政風室調閱健保申報資料清查發現,自民國98年11月至今,有8間衛生所有不實就醫紀錄,疑詐領各項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約新台幣500萬元。
張宏謀解釋,涉案單位多為地處偏遠山區或非都會型衛生所,且於非上班時間盜刷健保卡,或在民眾非看診時間仍刷卡,以詐領健保費,未來希望衛生署、健保局等相關單位就違法弊端儘速研擬改善方案,健全健保制度。
怎麼看都不像 在 2011/09/15 01:13 回應 :
按:
廉政署署長表示,在肅貪工作方面,廉政署與調查局除各自發展各自的特色外,在相關的領域內還是要左右手相輔相成,共同緊密合作。對於業務分工,發揮統合力量等問題,相信雙方有智慧、有耐性,透過誠意協調及善意溝通,一定可以妥善解決,發揮分進合擊、交叉火網的肅貪效能。
實務面上,
好像根本不是有智慧、耐性,有誠意協調及善意溝通,當然更是沒有分進合擊、交叉火網了!
這廉政署作為廉政機關不是應該最講誠信二字的嗎?!
轉貼:
法務部廉政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0年7月26日
發稿單位: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
連 絡 人:科長周志信
連絡電話:02-25675586*2025
廉政署署長拜會調查局,互期共同打擊貪腐
法務部廉政署首任署長周志榮於今(26)日率同副署長張宏謀及綜合規劃組組長歐建志等2人拜會調查局,互期相輔相成、分進合擊,建構交叉火網,共同成為法務部打擊貪腐的左右手,創造廉政新氣象。
周署長在拜會時指出,廉政署是兼具預防性反貪與專責性肅貪雙重功能的廉政機關,未來以反貪、防貪為主、肅貪為輔,同時兼具國家廉政政策之規劃、推動,期待調查局基於過去豐富經驗,提供積極正面建議,俾作為廉政署規劃國家廉政政策之重要參考。
在肅貪工作方面,廉政署與調查局除各自發展各自的特色外,在相關的領域內還是要左右手相輔相成,共同緊密合作。對於業務分工,發揮統合力量等問題,相信雙方有智慧、有耐性,透過誠意協調及善意溝通,一定可以妥善解決,發揮分進合擊、交叉火網的肅貪效能。
周署長也期待,儘管廉政署人力資源有限,只要有效結合檢察、調查、政風體系及其他政府機關的力量,抛開本位主義,有決心建立廉潔家園、乾淨政府,並讓中華民國政府變成優質國家的廉政典範。
廉政屬恐凸槌 在 2011/09/15 18:46 回應 :
廉政署昨全台北中南同步偵辦衛生所涉嫌詐領健保費案,搜索八個衛生所及約談涉案醫師高文要等六人,廉政署懷疑醫師假日「假看診、真詐領」健保費,結果南部檢方發現廉政署可能辦案「凸槌」,因為南部有「假日行動醫院」機制,醫師確實利用假日看診,將移送檢方複訊的醫師飭回。
廉政署昨搜索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苗栗縣西湖鄉,屏東縣高樹鄉、春日鄉,高雄市燕巢區,台南市楠西區、六甲區等八家衛生所,約談燕巢衛生所高文要、西湖衛生所蔡宏卿等六名醫師、二十一名藥師及護士,及四十一名看病民眾共六十八人。
不過,高雄有病患供稱,因平日看診的人數太多,才利用假日到衛生所看診,檢方因而飭回高等人;台南地檢署也飭回被約談的醫師。
南部有假日醫院
據檢方透露,可能南北落差太大,不知台南市有「假日行動醫院」機制,誤以為醫師利用假日看診A健保。
rens 在 2011/09/15 19:30 回應 :
真的線報當垃圾,假的當真,真服了這些廉政官及其上級
連查證的本事都沒有,還誇下海口
辦辦弱智者有沒有被拐錢這種;可能尚可也!
沒有常識要看報紙 在 2011/09/15 22:23 回應 :
行動醫院續辦 衛所人員叫苦
記者翁聖權報導
市府衛生局日前邀各區衛生所開會,宣布今年南市「行動醫院、全民健檢」目標為健康篩檢兩萬人;但衛生所醫護人員滿肚子苦水,偏僻地區診所對行動醫院「與民爭利」,也相當反彈,希望市長賴清德新人新政。
據了解,「行動醫院、全民健檢」是陳耀德九十二年三月接任南縣衛生局長後開始推動。雖然曾被檢舉圖利檢驗業者,也在議會遭質疑與民爭利,但到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卸任為止,已辦過一千多場,有逾二十八萬人次接受抽血篩檢。衛生署長楊志良上任,陳耀德還曾隨行赴美,提出這項社區預防醫學成果報告,是南縣很值得驕傲的政績。
市長賴清德上任後,陳耀德原先被任命為代理衛生局長,打消退休念頭,提報新年度預算時也編列續辦行動醫院經費;不料賴清德後來又宣布成大醫院醫師林聖哲接任衛生局長,使得行動醫院業務是否延續產生變數。
由於林聖哲二月十四日才會上任,衛生局在新局長尚未就任前,就宣布行動醫院的健檢人數目標,不少衛生所醫護人員議論紛紛。有人批評過去七年來,為了這項業務,醫護人員不但假日要加班,還要幫病人填寫問卷,詳述家庭背景與生活習慣,大家苦不堪言;也有人懷疑,這項政策背後恐有利益輸送,否則為何不等待新局長上任後,就急著宣布。
對於基層醫護人員的質疑,陳耀德表示,行動醫院已經辦了七年,每年都公開招標、簽約,並無不法,且幫南縣篩檢出超過一千名早期癌症患者。舉辦行動醫院,衛生所人員很辛苦,假日清晨四點多,就要起來準備各項工作,但這也是在做功德,希望同仁能多多體諒。2011/01/20 19:38
超級比一比 在 2011/09/18 14:04 回應 :
調查局辦署醫案,第一波起訴官商48人,包括前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黃焜璋與7名署醫正副院長,檢察官又針對唐高駿、鐘威昇、苑梅剛等3名醫事人員起訴!
廉政署辦衛生所案,六名醫師、二十一名藥師及護士,及四十一名看病民眾共六十八人。
看來旗鼓相當,
只可惜,
一個是全壘打!
一個是擺烏龍!
沒得比 在 2011/09/18 22:52 回應 :
人貴自知!
一個已經五十幾年機關,一個才五十幾天機關,怎比?
不是靠檢察官人多就能取勝,更不是初生之犢就能辦事!
奉茶 在 2011/09/19 23:58 回應 :
以往,
調查局最出名是請人喝咖啡!
現在到處有現泡咖啡,
已經不稀奇!
廉政署則是請貪官喝好茶:
廉政署捧出第一泡名茶,大家都已經知道是叫「烏龍茶」!
第二泡可能是「普洱」茶!
第三泡應該是「東方美人茶」!
大概這三泡茶,已經足以定天下了!
kk 在 2011/09/22 18:57 回應 :
那就請我們這些會泡好茶的大師傅趕快跳槽吧!
廉政署近期將再徵選!大家做伙來泡茶!
黃鼠狼登門拜年 在 2011/09/23 12:31 回應 :
調查局特考每年吸引多少優秀學子報考
幸運考上者莫不珍惜此一工作
論工作性質、待遇都不錯
應不致有人想不開轉換跑道到廉政署吧
除非在單位不得志的人
kk 在 2011/09/23 19:11 回應 :
那你們不就自比為~雞
昏倒又一章 在 2011/09/24 11:51 回應 :
以往聽說檢方行文向民間廠商調卷,這種顛倒作法已經夠離譜的了!
聽說現在還有廉政署及政風單位發文廠商調卷的事,更是荒腔走板!
把辦案當兒戲,
把洩密當目的,
這些人到底是要怎樣玩啊?!
樓上老兄別緊張 在 2011/09/24 11:54 回應 :
人家廉政署肯定是智慧如海,所以會如此逆向操作,一定是別有居心考量,十拿九穩、手到擒來,您就不要替完人擔憂啦!
gg 在 2011/09/24 19:23 回應 :
樓上,不就已說過了嗎!這正可劣幣驅逐良幣嗎!
也可剷除堅守不願、不必、不能、不敢等廉潔自持者嗎!
什咪碗糕 在 2011/09/24 19:37 回應 :
樓上所講該案如果屬實,也有檢舉人的話!
我看那檢舉人也慘了!
禁忌非遊戲 在 2011/09/24 23:39 回應 :
小孩子有時就是瘋瘋傻傻的,光會學大人模樣,卻不知道何謂禁忌遊戲!
碰觸紅線,還以為沒啥大關係,殊不知懸崖落馬就正在前方1公分處而已!
遊戲非禁忌 在 2011/09/25 12:15 回應 :
一切貪瀆者,如菩薩如來。
非魔亦非佛,應做如是觀。
gg 在 2011/09/25 12:44 回應 :
小孩子有時就是笨笨傻傻的,光會學大人模樣,卻不知道何謂禁忌遊戲!
以為檢舉,還以為沒啥大關係,殊不知不懂懸崖勒馬招致殺身之禍就在前方!
預言 在 2011/09/26 22:01 回應 :
廉政署以為沿用政風首長連坐制度,可以督促政風人員積極防弊與肅貪,殊不知此一盲目連坐制度,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昧於易滋弊端單位的特性,制度僵化不改,士氣將潰散!而政風單位畏於連帶懲處,胡亂矇案、拖延友軍調卷、爭相請調閑單位等,更是治思益棼,自陷敗局!
切中問題 在 2011/09/26 23:19 回應 :
現在一些爛機關都沒有人要調去啦!在裡面的更是搶著要調出來!平平是領一樣多錢,誰要沒事成天擔驚受怕等記過調職處分啊!
徒罰不足以自行 在 2011/09/26 23:33 回應 :
俗話誰:「吃燒餅沒有不掉芝麻的」!
有些管理者還死抱連坐法當聖經!
結果造成上下包庇、交相賊!
這就是古人說的:「徒法不足以自行、徒罰也不足以自行」!
法匠最會作的事,
通常都是損人不利己的呆事!
點滴成河 在 2011/09/29 23:52 回應 :
榮譽是一步一步、一日一日累積而成!
今天,
調查局調查官與廉政署廉政官,
誰拿出名片時,
會感覺到如金字招牌般的光榮?
以往調查局的光榮遠矣!
如今廉政署的榮譽還待創造!
大家站在幾乎一樣的起跑點,
只是,
調查官跑的累了!
廉政官不辨方向!
一個署長、一個局長,
看明日天下是誰吧!
預判 在 2011/10/02 14:54 回應 :
調查局會輸!
因為廉政署吃閒飯的官僚相對少很多!
連三瘋 在 2011/10/06 19:39 回應 :
連正署會瘋
因為三個月就要檢討一次!
瞧著 在 2011/10/07 16:20 回應 :
等著看大案子吧!
喔 在 2011/10/07 20:15 回應 :
真的嗎?
大大有兩種 在 2011/10/07 22:56 回應 :
大烏龍案是一種,
大尾龍案又是一種!
小心不要搞反了!
人才VS人海 在 2011/10/16 01:20 回應 :
肅貪不是靠人海戰術,是靠人才與戰術!
肅貪沒有捷徑,只有傻勁!
也不是換了個機關名稱與戲班人馬,
戲碼就可以照樣演出!
說起演戲 在 2011/10/21 00:32 回應 :
同樣老戲碼,
老鳥駕輕就熟,
菜鳥演來荒腔走板!
還自稱英雄無敵、舉世無雙,
馬就是平常不照鏡子,
不知道自己臉長!
鸚鵡終究只會學人語,
畢竟還不能變成人!
言猶在耳 在 2011/10/21 00:59 回應 :
轉貼: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社論-肅貪的關鍵在決心 不在機構
高等法院法官集體收賄事件,讓馬英九總統毅然宣示成立廉政署,貫徹政府肅貪決心。不過,府院高層的「決心」卻備受質疑,畢竟設立廉政署之議,非自今日始,過去廿多年來,次次提案,每每夭折,民意機關擔心搬石砸自己的腳,專家學界則懷疑疊床架屋的組織,不是擔心其會淪為打擊異己的工具,就是認為其根本難以發揮作用。
早在民國七十六年,還是國民黨的前立委趙少康就在立法院提案成立專責的廉政機構「反貪汙局」,連署立委高達一○二位;再隔六年,已成新黨的趙少康再度提案成立「廉政總署」,連署立委驟降為廿三位。民國八十五年,第一次總統民選期間,設立廉政公署或提升肅貪機關位階,是不分黨派候選人的政見。緊接著的二、三年中,立委們亦曾在立法院連署提案「行政院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同樣的,二千年總統大選,不同政黨的候選人同樣都提出成立專責廉政機構。
民國八十二年到八十五年間擔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不可能沒感受到這股民意,他曾提出參考香港、新加坡的作法,研究將法務部政風司提升位階為「廉政局」或「政風局」。馬英九的主張,不只是個人之見,曾任法務部政風司副司長的管高岳曾說,政風人員沒尊嚴、沒資源、沒調查權,最後肅貪查察還是得交給檢察官和調查員。
直到二千年政黨輪替,時任法務部長的陳定南,再度大力推動廉政署,從組織草案到說帖,一應具全。而當時行政院研考會所做的民調,高達七成二民眾支持成立「廉政署」,但國民黨和親民黨都反對。反對的理由未必是國、親兩黨不反貪,很大原因反而是調查局擔心肅貪大權旁落,雖然「肅貪」只是調查局九大職掌之一,卻是最厲害的武器。前調查局長王光宇就反對組織架構層層疊疊,辦案倍多力分;前一陣子以健康因素請辭的吳瑛,同樣因為無法阻擋高層宣示成立廉政署的決心,寧可提前退休,不肯當調查局的罪人。
陳定南推動廉政署,國親兩黨反對,此刻馬政府再提廉政署,說法是「組織架構與工作職掌與民進黨時代的版本差異不大」,民進黨會支持嗎?可能也未必。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就嚴批馬英九企圖藉此掌控司法檢調,「他手上就有了血滴子和東廠。」質言之,不論從組織權柄的扞格、或者打心底對政治對手的不信任,都能成為反對廉政署的理由。
當然,照馬總統宣示廉政署隸屬法務部,既非提升層級到總統府或行政院,就不可能讓廉政署成為柯建銘口中的「東廠」,但不整合調查局、政風司和特偵組,說法是要「火網交叉」辦貪汙,就怕火網還沒交叉,自己人先打成一團。
另照法務部的初步規畫,廉政署人員要先從優秀員警、調查員、政風人員、和檢察官調任,法務部大概忘了,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第一個開刀的就是警察,辦到警察大罷工才休;而政風人員經常是自家機關貪汙都抓不到,法務部過去面對自家有爭議的檢察總長,交付調查從未調查出一個所以然;更別提上述人員經常是查辦大案洩密,讓涉案當事人有機會先落跑的內線,這樣的組成,能讓民眾對政府肅貪績效有多大信心?此外,有什麼內控或外部監督機制,用同樣的標準嚴明廉政署的紀律,避免廉政署成為打擊異己的怪獸,甚或反成貪腐的禍源?
廿三年來,獨立、專責的廉政機構,時不時就冒出頭來,成為朝野宣示反貪的標的,我們相信馬總統的決心,但卻很難相信立法院會呼應馬總統的要求,將《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並順利三讀,先不論廉政署組織還有很多討論空間,我們必須提醒所有可能與廉政署「火網交叉」的機關和人員,肅貪此時此刻就可做、該做,反貪先從清理自家院牆開始,這才是政府反貪取信於民最重要的一步。
官官相護,見利忘德,這是人性很難避免的弱點,肅貪抓對手很過癮,個個鼓掌叫好,若抓到自己人呢?民意反貪之心如此殷切,政府肅貪之舉卻始終績效有限,原因不在「組織」,而在主事者的決心,只要有與政商飲宴不以為怪的檢察總長、與高層通風報信的調查局長,就辦不了弊案;只要有鐵面無私、清廉自持的檢察總長和特偵組,照樣辦得了終身優遇的法官。
如今依舊 在 2011/10/22 01:23 回應 :
當年曾任法務部政風司副司長的管高岳曾說,政風人員沒尊嚴、沒資源、沒調查權,如今廉政署成立了,狀況為何依舊?!
權力論 在 2011/10/22 15:30 回應 :
尊嚴、資源都源於能力與權力,
權能合一,
天下無敵,
有能無權,
有志難伸,
有權無能,
誤盡蒼生!
無能無權,
海海人生!
賀喜廉政署 在 2011/10/28 22:39 回應 :
按:
此法一修,廉政署快要得救了!
廉政署一手掌握機關人員財產申報資料,一方面知悉公務員家庭經濟狀況與生活狀況,財產或生活豪奢顯不相當,很快就能比對發掘與偵辦!
貪瀆案真是辦也辦不完囉!
轉貼:
不再限於貪汙罪被告… 財產來源不明 涉嫌就須說明
2011-10-28 中國時報 【曾薏蘋、鄭閔聲/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擴大犯罪主體,不僅限於貪汙罪被告,只要公務員涉及利用職權侵害他人財產的任何一項罪嫌,涉案期間,本人或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收入與財產增加顯不相當時,就應說明財產來源,否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九十八年立法院三讀通過《貪汙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必須限定為貪汙罪被告,才必須交代不明財產來源,但因限制嚴格、舉證不易,法律實施兩年,案件掛零,連馬英九總統都看不下去,今年二月要求法務部研究擴大實施。
昨天初審通過《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第六條之一,適度擴大犯罪主體範圍、放寬財產異常增加認定,也提高法定刑期。
現行法條規定,必須說明財產來源不明者,只限於貪汙罪「被告」。草案修正為,公務員涉犯貪汙罪、瀆職罪、圖利性交易罪、包庇賭博罪、組織犯罪、懲治走私罪、毒品罪、人口販運罪等利用職權去侵害他人財產的「罪嫌」,均有義務說明財產來源。
草案將原本的「被告」,改為「罪嫌」,有說明不財產義務的公務員將大幅放寬。對此,熟悉法律人士指出,刑事訴訟法並未明確界定犯罪嫌疑人與被告差異,一般法律實務上,只要被認定有犯罪嫌疑者,即可稱為罪嫌,遭正式起訴者則稱被告。換言之,被告即為犯罪嫌疑人,但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是被告。
此外,修正草案也規定,當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得命本人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吳義聰解釋,修正後對於財產異常增加,採抽象認定,範圍大幅放寬。
至於刑責,由原來「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CACI 在 2011/10/30 23:06 回應 :
拿著雞毛當令箭
還高興成這樣
有用就好 在 2011/10/31 23:44 回應 :
雞毛總必雞肋好!
陽光照下去,
黑官現原形,
有用就好!
政風末路 在 2011/11/05 14:52 回應 :
在廉政署強力主政下
今後都將會是朝肅貪主力布置與加緊練兵
以往派駐各機關政風人員
因為缺乏相關經驗資歷
恐怕今後都只能靠邊站
呆看著廉政署自己培育主力部隊當家啦
識相前浪 在 2011/11/05 23:16 回應 :
政風人員早就該覺悟自己已經是前浪
廉政署超大後浪已經掩面襲來
日子不好過
面子不好過
裡子更不好過啦
huyt 在 2011/11/06 02:57 回應 :
超濫挑撥计倆,怎不繼續笑陣風?
調查局意氣風發嫌電話詐騙小兒科不屑幹,現在閒到搶著幹,還有空挑撥政風、廉署。
huyt 在 2011/11/06 02:59 回應 :
白吃都知道
廉署早晚越擴越大
調查局早晚什麼都要交出來
讓利 在 2011/11/06 14:50 回應 :
廉政署不給力
調查局讓利
有啥了不起
有本事靠自己
夢工廠 在 2011/11/08 00:04 回應 :
廉政署如果自己真有本事越做越大,
那可要恭喜啦!
只怕國會並不樂意見到獨大狂妄的廉政署,
夢工廠只好自己喊自己爽!
有夢最美 在 2011/11/09 01:48 回應 :
做大與坐大,差很大!沒本事,如何做大,更不可能坐大!
苦力 在 2011/12/03 11:34 回應 :
看人挑擔不覺吃力,
旁邊吆喝多俐落!
自己挑擔才知道,
肩膀胳膊難使力!
苦力苦力,真該鼓勵!
苦力鼓勵? 在 2011/12/03 13:25 回應 :
苦力,
只不過是政客謀權奪利的工具,
早就被政客忘記啦!
調查局已經不見了 在 2011/12/09 22:57 回應 :
國際反貪日活動,調查局不見了!
行政院廉政委員會,調查局不見了!
馬總統廉政進步講話,調查局不見了!
看來,
還是廉政署比較厲害!
空殼廉政 在 2011/12/11 01:00 回應 :
少了調查局數十年肅貪經驗的總結與參考,廉政署要談廉政總體改革方案,其實是缺了很大的一塊,這就好像在談一個沒有歷史的機關與業務,如何取信於人,又如何有數據足供興革參考!
反鷹犬作戰聯盟 在 2011/12/11 10:11 回應 :
調查局數據不能做出來嗎?
哪來參考價值
調查局吃案、幹政客打手集這10年經驗可以出暢銷書
80件吃案永遠是調查局可恥烙印
浪費國家米糧調查局
一人盟主 在 2011/12/11 11:55 回應 :
看此人發言,實在不知其所云
一人盟主單兵作戰,勇氣可佳
但不知為何而戰,則令人傻眼
對了,最近看到隔壁家裡的小朋友童言童語
一會兒說甚麼119特警隊
一會兒又說甚麼海神王
聽到都會讓人為之一笑
小朋友的世界就是充滿想像力
真是厲害、厲害
徵員中 在 2011/12/21 00:18 回應 :
廉政署成立五個月幹部都還沒到齊,基層也還在徵人中,底下不知已經操跑多少人,這使命感追不上成就感,抵不上鐵飯碗,空心煙火搞太多,小心變成空心薯!
專賣店VS敲邊鼓 在 2011/12/22 00:45 回應 :
廉政署再怎麼不濟,已經變成高層眼中的肅貪專賣店,你調查局再有多強幹,只能敲邊鼓、跑龍套,這就是形勢比人強啦!
民眾無感 在 2011/12/22 09:52 回應 :
肅貪專賣店&金東守備隊
真的是一樣空心、花拳秀腿
面對不法挑戰同樣無用
結論:難怪民眾無感
有感 在 2011/12/22 10:04 回應 :
我不認為調查局有多行
不過人家至少辦了海關貪污案、學校營養午餐及司法官不法案
至於廉政署呢
到底辦了啥案大家都不知道
從頭到尾只聞樓梯響
政府部門在人民的心中自有一把尺
有沒有實績表現民眾點滴在心頭
畢竟執政者不會永遠執政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
毒蛇派 在 2011/12/22 23:52 回應 :
只要把調查局辦案績效考核制度引進廉政署,保證廉政署績效蒸蒸日上,舉世無雙!
崑崙派 在 2011/12/24 22:30 回應 :
移民署表示該案係11月30日主動移送
廉政署卻來個本月初接獲檢舉
弄得移民署要發新聞澄清
廉政署~發布新聞應該要打草稿囉!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2011.12.22 11:40 pm
移民署新北市科員邱瑞明涉嫌偽造文書,將逾期停居留的外籍人士非法遣送出境,移民署22日晚間表示,移民署是在11月30日發現此案,經清查後疑涉貪瀆,主動提供邱員涉嫌資料,並於12月2日函送法務部廉政署會同偵辦,配合檢察官搜索新北市專勤隊。移民署支持政府廉政肅貪之政策,展現不護短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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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楊竣傑/台北報導】 2011.12.23 02:40 am
廉政署本月初接獲檢舉,指新北市專勤隊人員協助外籍人士非法出境,移民署也主動清查並提供資料給廉政署協辦。駐署檢察官林俊儀、於知慶昨天指揮廉政官及新北市憲兵隊搜索七處所,拘提四人。
張無計 在 2011/12/24 22:36 回應 :
辦案績效也要乾坤大挪移
原來五月花已習得最高境界
厲害、厲害
支持擺道 在 2011/12/25 21:16 回應 :
移民署支持廉政署,
卻被廉政署擺一道!
調查局支持廉政署,
不知道會被擺幾道?
吃相難看 在 2011/12/25 21:23 回應 :
按:
原以為是記者亂掰,
破壞機關間和諧!
現在看來是移民署與廉政署有一機關在說謊,
猜猜到底會是誰在說謊?
還是同時都在說謊?!
轉貼:
法務部廉政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0年12月22日
發稿單位: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
連 絡 人:組長 謝名冠
連絡電話:02-25675586*2101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科員邱00等人,涉嫌偽造不實公文書,非法協助外籍人士出境,牟取不法利益
法務部廉政署(下稱本署)偵辦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下稱移民署)專勤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科員邱00等人,涉嫌偽造不實公文書,非法協助外籍人士出境,牟取不法利益。於今(22)日由駐署檢察官林俊儀、於知慶,指揮廉政官、新北市憲兵隊調查官,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拘提犯罪嫌疑人到署詢問。
本署於今(100)年12月初接獲民眾檢舉新北市專勤隊人員協助外籍人士非法出境等情,移民署亦同時獲悉上開弊端,積極展開內部清查,主動聯繫本署並提供相關資料及協助偵辦。經報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派駐署檢察官偵辦,查知新北市專勤隊科員邱○○、服務站科員廖○○等人,涉嫌透過曹姓女子及中華民國緬甸歸僑協會秘書長之楊姓男子等人媒介非法逃逸外勞或逾期居(停)留之外籍人士,明知不符遣返規定,為牟取不法利益,竟違背職務,偽造不實文書協助其返國。或利用其等不諳返國程序之機會,虛列相關費用,詐取財物。自今(100)年4月間起迄今,初步清查得手6件以上,每件收取新臺幣4萬元至5萬元之代價,涉犯刑法行使偽造公文書、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
廉政署駐署檢察官林俊儀、於知慶,於今(22)日清晨,指揮廉政官、新北市憲兵隊調查官計32人,兵分7路,至犯罪嫌疑人位於新北市專勤隊及服務站等辦公處所及新北市新莊區、中和區等處執行搜索7處所,扣得
相關證物,並拘提犯罪嫌疑人4人,約詢證人6人。法務部廉政署將持續擴
大深入追查案情。
簡單 在 2011/12/26 00:22 回應 :
看移民署政風室因本案是被懲處還是嘉勉,就知道誰對誰錯啦!不過,還是建議廉政署發佈新聞前先好好打草稿吧!畢竟,政府機關因明顯說謊而被抓包,是很不好看的!
連廉政平台也來了 在 2011/12/26 22:10 回應 :
一個機關要贏得民眾信任,尤其是執法機關,首應展現不畏強權、打老虎的精神,自然民眾信服,願意配合檢舉等,不然說多了甚麼平台、舞台、擂臺,也都是白說而已!
涉及新聞發布不實 在 2011/12/26 22:24 回應 :
移民署與廉政署為何新聞稿內容不一樣
到底本案詳情為移民署主動先提供案件資料予廉政署
抑或廉政署於12月初接獲民眾檢舉
若未有民眾檢舉該單位恐涉及新聞發布不實
也讓大家對其新聞稿真實性打了一個大問號
壓力太大啦 在 2011/12/27 23:58 回應 :
實在是廉政署績效壓力太大啦!
只好盡量攬功!
各機闗首長及政風單位也怕被波及受連帶處分,不免都爭功諉過,此人之常情啦!
一堆驚弓之鳥 在 2011/12/28 00:44 回應 :
政風單位與貪官污吏都怕出事,都變成驚弓之鳥,廉政署好樣的!問題是,重懲也要有重獎,不然,惹得天怒人怨,後果會不堪設想!
老天保佑吧 在 2011/12/29 00:51 回應 :
奇怪,當檢察官貪污出事,不處分檢察長,政風主管卻要倒楣被處分,這又是甚麼道理?
這樣吧 在 2011/12/29 01:09 回應 :
既然政風主管要連帶處分,
為示公平,
如果將來廉政署廉政官發生貪瀆不法,
廉政署長也該一起連帶處分吧!
有樣學樣 在 2011/12/29 01:11 回應 :
不要被說大小眼,
不要說只有政風主管倒楣,
調查官如果發生貪瀆不法,調查局政風室主任沒有事先發掘與預防,是不是也該比照辦理?!
不信啦 在 2011/12/29 23:12 回應 :
高院法官集體貪瀆弊案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有處分嗎
警察集體貪瀆案
警局政風室主任有處分嗎
原因只有一個
因為該等政風單位主管都是檢察官兼任
不然
你想怎樣
台灣貪污第一勇 在 2013/01/20 23:44 回應 :
按:
廉政署宣傳反貪、防貪一年半有餘,
成果如何?
弊案連環爆!
中部地方縣長就有因為親友當白手套而三個中箭,
橫跨藍綠,
通通有獎!
回扣,
肥摳!
有錢大家賺!
貪污總動員!
模式皆相近!
這要靠防貪宣導?
不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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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回扣文化根柢多深?
【聯合報╱林松青】
2013.01.20 02:28 am
最近地方工程和採購弊案連環爆,不少地方首長、民代和公務員涉案或受到牽拖,這正是回扣文化積漸之禍。對付這種商場、政壇次文化,必須長期不懈地查辦、清理,才可能打掉人們僥倖的念頭。
回扣文化強調「大家有錢賺」,商場按件計價過手分紅,圖的是生意不斷。司法近期查辦不少上市櫃公司掏空案件,有的公司和下包商簽約註記不得給付回扣,否則依法訴追,但實務上過手職員照樣索賄。有些部屬握有公司「上梁不正」的資料,挾持上層主管,要起回扣並不手軟。
公務員領國家俸祿依法行政,民意代表為廠商辦事、為民服務,本來都不應收費。但官場沾染商場回扣陋習,在「有錢大家賺」、「有給有保庇」的陳年錯誤觀念下,公職人員漠視了「正當性」與「合法性」的界線。
新竹縣爆出公務員和議員收回扣案,內容與模式都是「老梗」。卅多年前,政府「發明」由議員指定小型工程款預算迄今,回扣問題就一直長相左右。程序上,公務預算都走發包程序,實務上,議員爭取的項目是套好招的禁臠,得標者自有回饋。
商場陋習與官場政風決定了遊戲規則,廠商如堅守原則不給回扣,可能接不到單,如何營運?為了求生存,廠商幾乎都會隨俗送禮送賄,作假帳、隱真帳,必要時來個反要脅,檢舉對手。生意人常自稱是「環境所迫」,公務員常說是「身不由己」,大家只求別東窗事發。
所以馬英九總統提倡的廉政,與年來司法單位的查辦行動,所對抗的是市場根深柢固的積習。
那天能剷除僥倖心理,弊絕風清才有望。
【2013/01/20 聯合報
機率問題 在 2013/01/21 20:05 回應 :
只要貪污沒事機率夠高,
99%的人會禁不起誘惑,
防貪?
自欺欺人罷了!
貪汙者戒 在 2013/01/21 23:55 回應 :
按:
貪官汙吏照過來,
連兄弟都不可信!
可靠白手套哪裡找!
貪汙必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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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貪汙案首開庭 胞兄認罪咬弟收錢
.NOWnews – 2013年1月21日 下午3:0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涉嫌經辦防災救難器材的採購時收受賄賂,涉嫌護航胞兄黃文宙投標,並且收賄1924萬元,日前遭到檢方起訴。台北地院21日上午針對此案首度開庭,黃季敏先前在羈押庭時強調並無收賄,並辯稱與胞兄黃文宙不熟,不知他做什麼事業,但黃文宙當庭認罪,推翻弟弟的供詞。
台北地院21日上午首度開庭,但並未傳喚黃季敏,而是傳喚黃文宙、王經武、鍾素梅、羅財全和陸重光。檢方針對黃季敏等人在民國91至95年間,在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時收受賄賂,並認定黃季敏從中收受1924萬的賄款,去年12月被依貪汙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黃文宙在開庭時當庭認罪,他表示黃季敏卻時提供他消防署標案的訊息,再從利潤中拿出4至5成拿給弟弟;他還特別告訴合作廠商,只要是消防署的標案,一定得幫弟弟「留一份」。
黃文宙、王經武、鍾素梅、鍾財全4人開庭時全都坦承犯罪,陸重光則是僅針對違反《政府採購法》認罪,行賄部分則是否認。法官將於22日提訊黃季敏出庭,至於羅財全、王經武和陸重光聲請出境部分,法官將會擇期裁
平台最後也是倒台 在 2013/01/26 00:20 回應 :
按:
稽核平台、鄉里平台,
一堆平台,
能過堆出肅貪成果與績效嗎?
成事在人,
人在哪裡?
大家都因循苟且,
都尸位素餐,
平台,
只是作秀舞台,
沒有鳥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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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貪肅貪! 政府將設立採購聯合稽核平台
NOWnews – 2013年1月25日 下午2:44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5日表示,「政府採購聯合稽核平台」將由法務部檢察司、廉政署及工程會共同組成,進行防貪及肅貪工作,發揮興利除弊,打擊貪瀆不法之功能。
工程會副主委陳純敬24日拜訪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就遏止政府採購貪腐行為,與法務部共同建構「政府採購聯合稽核平台」進行討論,期由跨部會密切合作,建立廉能政府採購環境。
工程會表示,政府採購案每年約17萬件,仍有少數案件因涉有貪腐行為被媒體報導,包含收取回扣、收受賄賂、圍標綁標、限制競爭、偷工減料等情事,影響政府形象甚鉅。
工程會說,「政府採購聯合稽核平台」設立的目的在利用工程會主管業務所擁有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異常採購案件警示系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及「技師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資訊系統」等系統,配合法務部相關組織與人員,於政府採購案進行之各階段作異常管理,整合兩部會現有查察作業、資訊分享與專業意見,進行防貪及肅貪工作,以達發揮興利除弊,打擊貪瀆不法之功能。
工程會指出,「政府採購聯合稽核平台」將由法務部檢察司、廉政署及工程會共同組成,透過政府採購異常案件資訊分享及異常案件篩選過程研判所涉政府採購缺失係屬行政疏失抑或已構成違法行為,若有犯罪嫌疑,即應移由廉政署或檢調機關偵辦。
工程會進一步說,未來透過「政府採購聯合稽核平台」將可掌握政府採購良莠全貌,朝向有弊就罰、制度疏漏就導正及無涉不法即應適時澄清還予公務人員清白與公道等目標,以維護公平合理及社會正義。
新聞專家 在 2013/10/12 21:51 回應 :
呵呵大案都是調查局自己發掘的啦 只怕廉政署政風單位繼續用[劍]招 透過地檢署丟一推政府採購法或是不成案的冤案 來消耗調查局的肅貪能量
自己給難看 在 2014/06/03 22:13 回應 :
按:
在廉政署專案偵辦下,
在廉政風險評估下,
葉世文還能拿到102年模範公務員,
顯然防貪只是個屁!
廢掉吧!
這不是廉政署自己打自己嘴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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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世文模範公僕 若不實將註銷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6月3日 下午3:45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3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曾獲選模範公務員,事後如有不實情事,將註銷獲選資格。
內政部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葉世文曾獲選為內政部民國102年模範公務人員,由於目前已責成政風單位及營建署調查板橋浮洲及林口a7合宜住宅評選過程是否有不當,如經查明確有不實,將依規定辦理。
據規定,依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6條規定,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事後如發現有不實情事者,查明後將註銷獲選資格,且依規定追繳其獎金。
內政部強調,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以提升民眾對政府的信賴。1030603
大問題 在 2014/06/04 22:29 回應 :
廉政署高談廉政風險評估、防貪成果,
貪官污吏照樣升官照樣貪,
退休轉任繼續貪,
政府用人一堆貪官,
官越高,
貪越大,
這機關從頭爛起,
廉政署都是等到爛透才下手偵辦,
一堆弊案,
弄垮一堆政府採購案,
誰來收爛攤子!
這也能叫防貪第一嗎?!
辦案纔知道的事 在 2014/06/08 01:43 回應 :
按:
本案剛好是一件標準案例,
如果沒有偵辦破案,
葉世文當年因防貪下台,
算大功一件嗎?
不算吧!
恐怕葉世文還會反撲哩!
如今破大案,
爆出當年防貪作為,
國人反而責怪當年沒有予以偵辦,
怪部長、院長包庇縱放,
桃園縣長還怪廉政署養案陷害他,
這下子又裡外不是人!
辦與不辦都是錯?
防貪也錯,
搞到院長還要發新聞稿澄清!
為何如此?
原來,
防貪不是好搞的吧!
廉政署要學到一件事,
要就趕緊加速偵破吧,
不然就不要以防貪名義邀功,
事情總是會被有心人汙名化,
不是玩案,
就是養案,
不是包庇,
就是縱放!
不是吃案,
就是辦案不力!
只有全力破案,
才是正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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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澄清 攆葉世文為防利益輸送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4年6月7日 下午4:45
外傳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去年接獲有關單位反映,內政部營建署前署長前署長葉世文涉嫌貪汙,沒有積極處理。行政院今天(7號)發出新聞稿澄清,表示當時因為缺乏有力證據證明葉世文收賄,因此以預防性措施想把葉世文調為非主管職務,但是葉世文拒絕。只好強力要求他提前在去年六月退休。(戎華儀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透過院方的新聞稿澄清,江宜樺在去年接任閣揆後,接獲法務部報告,廉政署發現葉世文疑似向營建廠商索賄。
由於法務部還沒有掌握具體證據,要求低調處理,避免調查中的案件受影響,因此江宜樺要求當時的內政部長李鴻源把葉世文調到非主管職務,但是李鴻源回報,葉世文不願接受其他職務安排,而且還希望晚一點退休,最後在江宜樺強力要求下,葉世文提前在去年六月三號退休。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江宜樺要求把葉世文調離主管職,為的就是避免葉世文和廠商之間有利益輸送:『沒有完全的法律上的證據來證實這件事情,但是院長做的是比較預防性的措施,不希望他在主管的職務上面。』
孫立群表示,廉政署去年掌握葉世文向廠商索賄的案件,並非日前爆發的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此外,外傳葉世文曾向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索賄,尹衍樑因此向江宜樺檢舉,但是孫立群表示,江宜樺並沒有接到尹衍樑的檢舉函。
問題點 在 2014/06/08 12:52 回應 :
行政院指出,江宜樺要求把葉世文調離主管職,是因為缺乏有力證據證明葉世文收賄,因此以預防性措施想把葉世文調為非主管職務!
話是沒錯,
但當時難道廉政署已經偵辦本案兩年,
還無法掌握其白手套事證嗎?
還無法偵辦其上下其手圖利特定建商遠雄集團嗎?
將來證據都會攤出來在法庭審理,
如果廉政署是因為養案,
一再錯過行受賄事證,
一定要等到再次收受賄賂才偵辦,
則廉政署根本不是以預防為目的,
不是以偵辦嚇阻為目的,
而實質是為養大案、搏虛名,
到時恐怕要接受外界更嚴厲檢視!
政治掛帥? 在 2014/06/14 12:55 回應 :
本案是政治先於司法嗎?
太危險了吧?!
誤會一場? 在 2014/06/22 15:16 回應 :
按:
基隆市議會議長貪瀆案看來本是廉政署的第二炮,
只是,
這一次的扣押現金五百萬元,
新聞做的不小,
結果卻變成是誤會一場!
本案會不會也因此變烏龍?!
廉政署是否偵辦本案過於躁進或耽擱而毀了事證?
該檢討一番囉!
這次為何沒有蒐證照相?
為何搞出誤會烏龍?
是要整執政黨的冤枉嗎?
看來,
好事不成雙,
福無雙至,
禍不單行,
將來會不會變成壓垮廉政署的大稻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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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證據說話 別讓肅貪成空
【聯合報╱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新北市)】
2014.06.22 04:11 am
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涉貪案,以目前情況看,是否能以貪汙罪治之,充滿著不確定性。
市議會議長,雖擁有指揮議事運作大權,但於行政事務,卻無具體法定職權,只能藉由議案或預算的通過與否,來對市府官員產生一定的箝制作用。
故議長收受金錢,以求相關建照能迅速過關,在其不具有決定權限下,僅能對承辦者為關說或施壓,即便公務員因此就範,議長本人也不可能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因此,就算黃景泰查有收受利益之事實,但在建築相關執照的發給,非屬市議會的權限,最多也僅能依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論處。惟依此條文,公務員必須是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私人不法之利益,但欲證明此等犯行,卻有相當的難度。
如就議長有否以預算要脅官員來說,在預算乃由議會所議決下,能否由其一手掌控,實有很大疑問。即便認為議長有此能耐,且承辦公務員亦言之鑿鑿,除非當場有錄音、錄影,否則必陷入各說各話的情境。
基於罪疑惟輕,最終該負起圖利罪責者,恐非議長,而是未收到任何好處的主管公務員。
所以,若無法證明有貪瀆不法之情事,於議長辦公室內所搜得的現金,就只能以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論處。惟根據規定,公務員的可疑財產,只有未說明、說明不實或無法合理說明才能成立,但關於此事,行為人不僅可輕易以借貸、政治獻金等為託詞,更完全取之於檢察官的主觀認定,致使此罪的成立與否,處於飄忽不定狀態。
由於貪汙犯罪的隱密性,以及於審判上法律與事實認定的困難,肅貪機關必得確實蒐集證據為萬全準備。否則,必又落得虎頭蛇尾之譏,亦讓貪瀆者無所忌憚。
【2014/06/22 聯合報】
虎頭蛇尾 在 2014/06/23 21:31 回應 :
看來大家鼓掌之餘,
都在擔心,
廉政署是否衝過頭,
詰果只有錢,
卻是抓不緊證據,
搞個雷大雨小、虎頭蛇尾,
到時候難以收拾!
預言成真 在 2014/07/23 23:10 回應 :
好大一個案件,
最後只剩下錢!
廉政署就這點本事,
還是趕緊關門大吉吧!
食客2千 在 2014/07/25 04:39 回應 :
別人生蛋..自已連屎都拉不出來....
空心蛋 在 2014/07/25 22:04 回應 :
三年擠出一個蛋,卻孵不出隻雞來!看國人能認同嗎?
空心屎 在 2014/07/25 22:15 回應 :
三年擠出一個巨蛋...不錯了
蒙了四、五十年…又孵出了幾隻雞來!不要說國人了…自已能認同嗎?
沮蛋? 在 2014/07/25 22:45 回應 :
沒錯,
政風單位這幾年都巴着眼等着廉政署搞出個巨蛋來,
只是,
偏偏沮喪居多啦!
士氣低落多有啦!
案件列參更多啦!
就是,
作秀多於實質啦!
嘴砲多過真功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