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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有犯內亂、外患罪嗎?
竹生    於 2014/03/21 20:37 發表   人氣指數 : 3571
真是反了!

總統有犯內亂、外患罪嗎?

偵辦不法,不是你檢察官的責任嗎?
.................................

傳今晚強攻?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狀告馬英九
nownewsnownews – 2014年3月21日 下午6:05..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今晚強攻?台大住院醫師柳林瑋今天下午在臉書po出一張「警聲會告馬英九」的刑事告訴狀寫道:[有消息今晚強攻,警聲會已具狀告馬英九!]台灣警察勞動權益平等協會、中華民國警察警聲會、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剛才聯名對馬英九總統跟警政署長王卓鈞提出刑事告訴。

對此,《蘋果日報》報導,已找到劉承武查證,劉認為,如果真的下令驅離,一定會造成學生與警方傷亡,所以他以個人名義與警聲會等一起提告。

內文如下:

「馬總統英九先生本於不確定故意,竟濫權下令於103年3月21日晚間強制驅離佔領立法院議事廳之學生及民眾,雖然知悉一定會造成警察和學生的重大傷亡,猶基於縱然造成警察和學生的身體權、健康權甚至生命權受到侵害也在所不惜,本於放任及無所謂之態度使此結果實現,顯然成立刑法第277條傷害罪、第278條重傷罪、甚至地276條殺人罪,懇請以刑法第13條第2項不確定故意之犯罪偵查及追訴。無壬感禱。 恭請 台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鑒核 具狀人: 陳明怡、趙惟漢、劉承武」
 回應
(共有 45 篇回應,其中 1 篇已由板主註銷或刪除)
吹笙客   在 2014/03/21 23:46 回應 :
法律不能一知半解。
那個憲法規定「總統除犯內亂、外患罪外,不受法律追訴」
就是這兩種罪
在任就可追訴
其他罪暫不追訴
待卸任後即全部加以追訴
天下大亂   在 2014/03/22 23:04 回應 :
政客作秀,
檢察官跟著作秀,
台灣真好玩!
染色體   在 2014/03/23 19:48 回應 :
那位寶貝檢察官不是公開支持過阿扁嗎?
染色體還有公信力嗎?!
變色龍   在 2014/03/23 23:05 回應 :
某君曾也是馬先生慢跑成員。
那裡有掌聲他就到。
竹生   在 2014/03/31 22:17 回應 :
反強佔國會 女網友告林飛帆、陳為廷
2014年03月30日18:54
自稱是法律人的女子董繼芳日前在臉書(http://goo.gl/xhys2m)上表示,因看不慣學生強佔國會,28日晚間9時許已到台北地檢署向學運代表林飛帆、陳為廷提告,並要民眾蒐證學生佔領國會的畫面,不排除再對清大研究生魏揚和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提告,但台北地檢署表示,因六日假日,無法確認是否已收到董女的狀紙。

記者傍晚致電董繼芳,她表示目前已對林飛帆和陳為廷提告,但不願透露案由及罪名,還稱「等他們收到傳票就知道了」,至於為何提告?董繼芳說:「我和那些支持他們的法律人有不同觀點,我並沒有政黨色彩,但我愛我的國家,希望大家也尊重憲法。」董還呼籲網友幫忙蒐證佔領國會的畫面。

董繼芳告林飛帆的消息在ptt傳開後,遭網友吐槽「董繼芳的表哥是周錫瑋啊?不意外,9.2終於要出招了」等語,記者向董女求證是否與周錫瑋是親戚關係,她表示「不願牽扯其他人,我們不要說這些好嗎?」(吳珮如/台北報導)
秀才   在 2014/04/01 08:38 回應 :
基於尊重他人之著作及版權
請於引用報導之前
把出處引出來
不要全篇引用
合理使用是段茖引用注明出處
竹生   在 2014/04/02 20:22 回應 :
檢協會反批學者:對學生違法視而不見
2014年04月02日17:43
針對近日眾多刑法學者連署,指控檢察官聲押攻佔行政院的學生魏揚是「警方負責抓人,檢方配合聲押」,檢察官協會今發新聞稿表示遺憾,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學生進入立法院具高度違法性,不因學生的理念、身分而有所不同,並力挺檢方聲押魏揚,強調檢察官依法行事,雖遭法院駁回,但也不能因此就說檢察官受政治指揮。以下為檢協會新聞稿全文:(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檢察官身為法治國守護人之地位不容置疑 103.4.2
近日有若干刑法學者發起連署,指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聲押涉嫌攻占行政院之學生魏揚係「警方負責抓人、檢方配合聲押之警檢高度一體作業」、「檢察官已非負有法定性、中立性、客觀性義務的法律守護人」等語,容有若干誤解。本協會除表示遺憾之外,並重申檢察官身為法治國守護人之地位不容置疑,不會因執法結果遭受誤解而動搖。
此次學生318占領立法院行動,係針對立法院審議中之服貿議題表達不同看法,固然應對其理想性及意見表達之自由表示尊重,但我國解除戒嚴已久,各項民主法治之建設已然成熟,對於僅表示不同意見之人可否以暴力方式攻占立法院,破壞立法院議場設施、癱瘓國會議事運作?答案應該是否定的,不會因為攻占立法院之人的身分是學生,即與一般人有所不同,此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具體展現。
同理,學生323占領行政院之行動,我們從新聞媒體上看到學生不僅擅入行政院各辦公室、翻閱各辦公室公文、其剪開拒馬、打破玻璃、侵入辦公室之行為具有高度違法性,自堪認定,不因學生的理念、身分而自外於法律規定。
針對前揭違法行為,檢察官依法指揮司法警察進行蒐證,於時機成熟時指揮司法警察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訊問,並於訊問後認有聲請羈押事由而向法院聲請羈押,完全依照刑事訴訟法之規定進行,雖聲請羈押後法院認被告涉嫌尚非重大,且無勾串共犯之虞而裁定聲請駁回,然此係司法機關對個案罪嫌之認定不同,如何能因此即認檢察官之執法係受政治力指揮、干預,甘於行政化或警察化?前揭提出連署之學者不知所憑依據為何?又其均屬國內著名之刑法學者,對於國家法治教育之貢獻向為人所敬佩,在無具體事證支持下,對於檢察官偵查中作為據為指摘,難道僅因本次犯罪嫌疑人係學生而顛覆學者對於民主法治、尤其刑法規定之解釋?進而對學生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
我國自解嚴後辛苦建構的民主法治基礎,需要全國人民共同維護,檢察官向以法治國守護人自許,公正、勤勉執法,並接受各界之監督,檢察官具有司法屬性不僅為體制使然,亦為法律明文規定在案。本次對於前開刑法學者提出之寶貴意見自予參酌,並期盼承辦之檢察機關於偵查終結後依法適度對外說明,以釋眾疑並貫徹檢察官法定性、中立性及客觀性義務。
竹生   在 2014/05/06 20:26 回應 :
誰希望立法院被佔?
王金平:立法院自主,學生絕對不會受傷害‧‧‧
郝龍斌:在立院抗爭的學生,就地合法,時間不限‧‧‧
民進黨:學生手無寸鐵,我們負責看守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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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立院被占第一天,就該動員優勢警力!
2014年 05月 06日 10:56
李鴻源返校園 與女兒成同事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重返台大當專職教授,與女兒成了同事。談到未來,李鴻源雙眼閃亮,他計畫出書、進行國際合作,蓄勢待發。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今(6)日表示,反服貿學運占據立法院的行為引發後續許多效應,事實上在立法院議場第一天被占據時,就應動員強勢警力「把學生請出來」,否則時間一拖長,抗爭者更煩躁,警察長期輪班也會有脾氣,一有火花就難以收拾。
對於街頭運動抗爭者在3月23日衝入行政院,之後遭警方驅離,引發部分社會批評,李鴻源上午接受廣播專訪時表示,政府必須進行驅離,否則行政院就停擺了。
對於許多學生積極投入社會運動,李鴻源說,他「肯定和尊重」,不過他呼籲,「80&permil„的人要好好用功讀書,未來幫國家解決問題,而不是所有學生都跑到街頭去」。
竹生   在 2014/06/08 13:32 回應 :
遠雄案政府宣示肅貪決心!
遠雄奪3大都更眷改案 竹檢全面查弊
2014年06月08日06:00
遠雄集團今年在新竹搶下國防部兩件眷村改建案及新竹火車站後站都更案,由於3案中,國防部的兩案都在葉世文擔任營建署長時啟動,新竹地檢署已要求檢方黑金小組及政風人員調閱這3案相關資料,其中,新竹火車站都更案中的13名評審委員,評審當天僅到了10人,檢方將釐清是否與葉世文及白手套蔡仁惠的人脈有關。
...............................
聽說葉世文曾在營建署工作卅多年,小弟有個疑問:
在72年的時候,內政部內部偽造了一份林洋港部長的公文,策劃了台北市正義國宅(忠勇新城)舞弊案,案中96戶精華舖面被盜賣,案子爆發後,本人多次寫信請林先生說明並調查,但他一直未答覆,當他任司法院長的時候,案情在地檢審理始終不順,我又寫信請他說明內幕,並任共同告訴人或辭職,但他未處理,後電其院長室,他幕僚表示信接到了,但請我不要為難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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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父即有其子!(吳志揚縣長用的都是其父老班底,怎會不出事?)
調查局在77年立案調查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正義國宅96戶精華舖面盜賣案,因發現案情重大,有市府官員、議員及軍、政要員涉案,調查局為包庇本案,勾結地檢署檢察官以人頭吃案,由於議會也同時接到了檢舉,所以調查局為了一勞永逸,又策劃了「榮星案」,在議會通過凍結舖面過戶時,立即抓了五位議員,迫使議會休會,而當時吳市長即趁議會休會時,推翻了議會決議,將權狀發出,致使涉案官員不法獲利上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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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不服貴署103.5.28日北檢治信103調76字第36324號查處結果與事實多所有誤,持予說明!
說明:
1、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在78年原承辦主任檢察官羅明通手上是「偵字」案,但他在被劉景義首席檢察官逼退後,卻莫名其妙的改為「他」字案,是何原因?
2、告訴人所提的有關涉案人所偽造的公文書(行政院文、內政部文、空總與市府的整建協議書、及在75年偽造之72年各次國宅處與軍方所召開的舖面分配會議紀錄(72、6、25日舖面售價會議,及72、6、17日之舖面分配會議)均有詳細說明他們的做案手法及書証,怎全不調查?對這麼重大的貪瀆案,只因涉及軍、政要員(李登輝、郝柏村、林洋港、許水德等人)竟可視而不見,通通放過?依所盜賣的96戶精華舖面,現值已達二百億,所有承辦過本案的檢、調人員,難道不要負包庇之責?
3,本案台北市府在77年曾17次呈報調查局舞弊情資,但最後不但讓原檢舉人(本人)在調查局對質時曝光,且最後還被檢、調聯手吃案!
4、行政院政風處已証實其第一處有人在72年時涉案,且其公文也被偽造,特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要求兩單位依法查處見覆,沒想到兩單位竟互推責任,廿年來處份相反,也不交換卷証,互傳涉案人,真是司法奇觀!
5、最近貴署眾多主任檢察官回文千奇百怪;有些文不對題,答非所問,有些誣指本人所附書証來路不明,甚至不敢具名回函,令人驚駭。
6、我等原眷戶原有自建舖面,被認不合規定,由軍方告上法院,強制拆除,而原沒舖面的外人,反而非法獲得鋪面(原眷戶被做人頭,以造價申請後,再高價轉售。)
7、眷村整建舞弊,非僅正義新村一處,此一集團係由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人員所組成,他們與高級將領、政要勾結在一起,並與分散在外的退伍軍人共謀(行政院、內政部、省府、市府等),所以無人敢管,無法可管,而今司法亦與其同流合汙,吾等還有路走嗎?
8、請地檢署針對偽造文書、盜賣舖面等展開調查,而非胡亂回文。
9、本人提供之文書、証据均已足夠,且行政院、內政部、省府、國防部、市府、調查局等政風單位也均有資料,請地檢將本案改回「偵」字案,並移請「特偵組」,指揮全省檢、調將涉案人員繩之以法,並停止誣蔑本人!
謹呈 台北地檢署
告訴人:鄒筑生(國軍眷村協進會祕書長)0531
詳情:
隨意窩日誌: 反骨狗窩部落格
http://xuite.net/q12300036
http://facebook.com/jojusen
正本:法務部(加發特偵組)、國防部
副本:行政院(加發政風處)、監察院
竹生   在 2014/06/08 18:28 回應 :
鎖定葉世文 調局重查營建署多起弊案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6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廉政署近日如火如荼偵辦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貪案,據了解,調查局也沒閒著,近日已重新清查先前辦過營建署相關招標弊案中,有無葉世文的身影。
葉世文於九十七年八月起擔任營建署長,至一○二年六月提早退休,轉任桃園縣副縣長,到任不到一年即爆發在桃園八德及林口a7兩個合宜住宅標案中收賄的醜聞。
桃園縣政府已將葉任內經手的一百四十三件標案,全部移送廉政署查察。據指出,全案爆發後,另一肅貪機關調查局也將投入查案。
調查局近年來偵辦多起營建署弊案,今年初即查出有營建署組長級的官員,涉嫌接受包商招待喝花酒及性招待,在上大福抽水站工程標案的評選過程中放水,由於葉世文當時擔任營建署長,也因此,將一併查明,葉是否涉入。
去年新北環河快速道路弊案中,也有營建署官員護航,讓延宕工期必須罰款的包商,得以展延工期,省下七億元的違約金。
此外,調查局偵辦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涉嫌持七七行館違建及假財務資料先後向遠雄人壽貸款三億元一案,針對外界質疑,遠雄集團疑因在苗栗後龍發展「遠雄後龍健康生活園區」,才會核貸,恐涉背信罪,不過,辦案人員發現,一般貸款利率約二%,而此案貸款利率高達四%,劉政池也有付出利息,難認為此貸款案有損及遠雄股東權益,也查無勾結事證,日前偵辦告一段落,近期可望偵結。不過,劉政池涉嫌持假財務資料向遠雄申貸,至今仍有約五千萬元成為呆帳,涉嫌詐欺,調查局已將劉移送士檢偵辦。
竹生   在 2014/07/30 20:39 回應 :
一群暴民,攻佔立法院、行政院,包圍警察局,癱瘓忠孝東路交通,刺破消防車輪胎,圍毆落單警察,現沒人被起訴,反而執行公權力的公務人員被以「殺人未遂」傳訊‧‧‧
以後法院如被攻佔,請警察不要多管閒事,讓法官、檢察官組自衛隊去處理!
.................
台北地院今天審理行政院長江宜樺等涉殺人未遂案
台北地院今天審理反服貿民眾自訴行政院長江宜樺等涉殺人未遂案,江宜樺出庭應訊近2個小時後離去;學運團體到場嗆聲。
首度以被告身分出庭的江宜樺下午近5時離開台北地院,記者問他是否要說明案情、如何回應指控?他皆未回應。警政署長王卓鈞受訪時苦笑說「尊重司法」。
包括陳為廷、學者黃國昌、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等團體則動員上百群眾到台北地檢署外聲援提告民眾,高喊口號後與群眾一起散去。
台北地院下午開庭,23名自訴人中有15人出庭。法官釐清強制驅離決策過程及手段,採不公開審理,依序隔離訊問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等人。
警方為防止發生衝突,指派300名警力在場戒備,將台北地檢署前的博愛路段拉起蛇籠,手持盾牌組成人牆,以隔離聲援民眾闖入江宜樺車隊的行車動線。
反服貿民眾攻占行政院在3月24日遭警方驅離,爆發衝突。受傷民眾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等人涉嫌重傷害、傷害,要求「追究國家暴力,全面啟動」。
竹生   在 2014/09/03 19:01 回應 :
檢察長鈞鑒:
來函敬悉(北檢治愛103陳67字第59024號函),但承辦檢座對本人所指陳在舞弊案中所附呈的行政院偽文、內政部偽文、空軍總部與台北市政府所簽的「台北市正義國宅整建協議書」偽文等,均無任何偵辦動作,反而浪費筆墨在強調「偵字案」與「他字案」的不同,但其又不敢具名負責,請查處告之。

台北正義國宅(忠勇新城)舞弊案,其中96戶原屬台北市政府與軍方原眷戶對分的舖面,被偽造成省府所有,但最後又用原眷戶名義申請,以「造價」獲得後,再高價轉賣,貪瀆上百億,而當時省主席李登輝、內政部長林洋港、參謀總長郝柏村、台北市長許水德、市議員周陳阿春等人涉案。

案發後本人向市府、調查局、軍方、地檢,檢舉告發(告訴),但卻被檢調、軍法包庇吃案,迄今未改!

其中地檢羅明通主任檢察官因辦此案過於積極主動,當他想向軍方及行政院調卷時,被當時的地檢首席檢察官劉景義逼退,而高檢林舜問檢察官也因多次發回本人「再議」,而被其檢察長吳英昭強制代為駁回。

為達到一勞永逸的目的;地檢、軍法連手將本人「偵字案」改為「他字案」,並將本人「告訴人」身份改為「告發人」,從此不再開庭,軍法、司法相互吃案,讓本人走頭無路。

台北市政府在案發後曾17次將情資呈報調查局,而行政院政風處也曾多次行文法務部及國防部,請其查處見覆,但該兩單位均置之不理,其間更是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司法之腐敗可見一般!

國防部不承認行政院公文,省政府也不承認舖面是它的,而行政院公文被偽造做案,軍法、司法卅年來竟然有法不依,有証不辦,其權責長官也不聞不問,難道沒有責任?

本案貪污上百億,其它眷村改建也有類似情形(如台北市敦化新城所有舖面被唐飛等數十位高級將領非法瓜分),所以全省800個眷村都應清查,且「特偵組」也應統合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全力偵辦。另在78年,台北地檢曾函請空總軍法處代查的軍方、市府有關12項疑點,也應請空總答覆!

當馬政府一再宣示肅貪的同時,希望司法也能振臂呼應,否則此不又淪為口號治國?

謹呈 台北地檢署 轉呈「最高檢察署持偵組」

告訴人:鄒筑生(國軍眷村協進會祕書長)0903

正本:法務部(加發特偵組)、國防部
副本:行政院(加發政風處)、監察院

詳情:
隨意窩日誌: 反骨狗窩部落格
http://xuite.net/q12300036
http://facebook.com/jojusen
....................
蘋果日報回覆‏
news@appledaily.com.tw。

您好
謝謝您的支持,投訴案及爆料的受理我們需聯絡電話,以利查證,
且由於我們公司的電話是無號碼顯示來電,因此希望您可以提供可以接無號碼來電的電話,
是否可請您來電0809012555按分機1或mail:news@appledaily.com.tw告知您的真實電話,我們會保密,
謝謝 蘋果日報
.................
調查局回函
service@mjib.gov.tw

今天 於 6:54 pm
收件者鄒筑生

大函敬悉,謝謝您熱心提供的資料,
本局將依法定職掌及相關規定處理。順祝
健康快樂
竹生   在 2014/10/16 17:58 回應 :
敬啟者:(財政部政風室)
來函敬悉;因當初偽造的行政院公文中,均有行文貴部,且省府財政廳涉案,而該公文(內政部致財政廳公文在精省後即移交貴部保管),所以才行文貴部政風單位查明真相。
註:行政院暨國防部均不承認行政院公文!(貴部是否有接到該行政院偽文?如何處理?)
敬呈 財政部
告訴人:鄒筑生(國軍眷村協進會秘書長) 1015
...............................................
敬啟者:
貴署103年4月7日廉政字第10307004310號函敬悉。
說明:
1、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正義國宅(忠勇新城)完工後,原屬市府及軍方原眷戶的舖面96戶被盜賣。
2、涉案人在72年以偽造之行政院、內政部公文詐欺原有舖面之合法原眷戶,並將公文送法院告原眷戶,至使法院做出錯誤判決。
3、舖面在76年被盜賣後,偽造行政院公文內所謂「舖面為省府所有,應公開標售,錢歸省府」謊言被省府、國防部、行政院等單位紛紛証實(均不承認行政院公文)。
4、本案涉及多位軍、政要員,貪瀆上百億,且軍法本身涉案,故卅年來檢調、情 治單位有法不依,有証不辦,致使吾等受害人無路可走!
5、懇請 貴署立案調查失職並包庇本案之檢、調人員。
謹呈 法務部廉政署
告訴人:鄒筑生(國軍眷村協進會秘書長) 0414
正本:法務部(加發特偵組)、國防部
副本:行政院(加發政風處)、監察院
寄件日期: 2014/10/15 (週三) 3:04 pm
主旨: 有關臺端103年10月6日反映案件

您好:
有關臺端103年10月6日反映案件,經瞭解係屬國防部主管業務,本處業移請該部政風室妥處。
財政部政風處 謹啟
竹生   在 2014/11/19 23:07 回應 :
請問法務部高層(陳x堂、吳x昭、黃x村等人),你們也辦過「正義案」,你們長官對你們的「評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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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貪!
歷任首長竟然給陳玉珍考績甲等,及「認真負責」、「腳踏實地」、「學養俱豐」、「明察秋毫」、「處事明快」、「視野宏觀」、「辦案迅速」及品德操守項目等級為「a」的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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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害我!史上最貪女檢 塑膠袋套頭自盡被救回
2014/11/18 09:10:3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律師陳宏彬認為,陳玉珍背後應該藏有龐大共犯集團。 
被輿論稱為史上最貪女檢察官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已停職),今年7月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高院17日首度開庭,陳玉珍以罹患疾病無法替自己辯護為由請假,但他的律師透露,陳女因情緒問題住院,還曾用塑膠袋套頭尋死,所幸被發現救回,「她目前答非所問,短期內恐怕很難出庭。」
陳玉珍被控涉嫌自1999年起,在任職於宜蘭地檢署和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連續向賭博電玩業者收賄81次,期間長達80個月,不法金額達2325萬元。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陳玉珍坦承犯行,並將不法收賄金額2325萬元全部繳回,7月份一審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去年底監察院彈劾陳玉珍,指出板橋地檢署與台灣高檢署對於陳玉珍長期與電玩業者密切往來、收賄與關說等事實都渾然不覺,從陳玉珍2000年到2006年的收賄期間,歷任首長竟然給陳玉珍考績甲等,及「認真負責」、「腳踏實地」、「學養俱豐」、「明察秋毫」、「處事明快」、「視野宏觀」、「辦案迅速」及品德操守項目等級為「a」的考評。
高院17日首度開庭,陳玉珍請假未出庭,她的委任律師杜英達表示,陳玉珍目前精神和健康狀態欠佳,她曾在醫院內用塑膠袋套頭自殺,所幸及時救回;目前陳女只要聽到討論案情,就會頻頻說出「有人要害我!」甚至醫院方面已開出證明,陳女恐在3個月內都無法恢復自辯能力,法官聽完後則要求補齊醫院診斷證明,全案擇期再審。
竹生   在 2014/11/28 16:15 回應 :
我們都將投藍;但牢裡50個死刑犯今晚要槍斃,李oo、郝oo...因貪污案要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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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懇請將本案改分「特偵組」卓辦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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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不服貴署103.07.02日北檢治御103調92字第44481號回文不實,特提出異議及說明!
說明:
1、在國軍中有兩大舞弊集團;一為軍購,二為眷改,各貪污數百億元,且枉死多人,因有軍、政要員涉案,且有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人員包庇、參與,故始終未能真相大白,且檢、調在共同偵辦此案中,諸多違失,實不解司法怎會無能至此(看不懂公文書真偽,也不懂發文程序!)
2、在77年,吾等(本人及宋昭餘先生)向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及國防部軍法等單位提出檢舉、告訴,沒想到此案到了調查局發現有軍、政要員在內後,竟勾結地檢署郭宏佑檢察官以「人頭蕭明華」做告訴人吃案,事受蕭員發現弊端,向檢、調檢舉,但迄今無人處理 。
3、在78年,本人按鈴申告國宅處涉案人員,由主任檢察官羅明通承辦,他親自到國宅處檔案室調卷開庭,發現諸多弊端及疑點,特以「偵字」案去文空軍總部請其協辦並調卷,但被其拒絕。
4、後因行政院公文被查出係以「空軍總司部令」公文稿紙所偽造,案情迅速明朗擴大,但當羅明通檢察官準備向行政院調卷時,卻被當時地檢署首席檢察官劉景義將其逼退,由其他檢察官接辦,爾後吃案不斷,且「偵字」案變「他字」案,本人「告訴人」身份也改為「告發人」,應已有不當的政治力介入本案。
5、行政院、內政部公文被偽造,空軍與市府協議書也是假的,當初涉案人以此到法院控告合法的原眷戶(原眷戶在忠孝東路三段開通時,原臨街眷戶在50年底所自費建造舖 面,設計圖由空總提供),原有舖面者想買回改建後之舖面被拒,因涉案人所偽造公文中強調:「舖面為省府所有,應公開標售,錢歸省府,原眷戶不得購買」,因此原眷戶敗訴,房子被強制拆除。(事後發現原眷戶被做人頭,96戶精華舖面被涉案人盜賣。)
6、在75年,眷村改建完成,眷戶被要求住在樓上,但在76年,原眷戶發現舖面未標售卻通通打開營業,經向空總查詢,告之係國宅處所賣,再向國宅處詢問,卻告之係空總所賣,眷戶發現受騙,紛紛向軍、司法提告。
7、最後紙包不住火,省府、市府、國防部、行政院、內政部通通否認行政院公文的真實性,市府政風處曾17次呈報情資給調查局,而行政院(政風處)也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請查處回覆,但雙方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也不交換卷証,令人懷疑雙方早就勾結包庇此案。
8、偵察庭有開廿、卅年的嗎?此次「御股絲漢德檢察官」將告訴人所主張弊端(偽造文書、盜賣舖面、貪瀆等)亳無實質偵辦動作,把本人指証節錄後即簽結,真是有失檢方風骨!
9、請將本案改為「偵字」案,並將本人改回「告訴人」身份,由於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懇請將本案改分「特偵組」卓辦為宜。
謹呈 台北地檢署 轉呈「最高檢察署持偵組」
告訴人:鄒筑生(國軍眷村協進會祕書長)0708
正本:法務部(加發特偵組)、國防部
副本:行政院(加發政風處)、監察院
詳情:
隨意窩日誌: 反骨狗窩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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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acebook.com/jojusen
http://blog.udn.com/mobile/kuanmom/518846
竹生   在 2014/12/08 11:04 回應 :
一個上校就可污七億,那將軍及當時主政者不都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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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他們在72年時以参謀總長郝00名義策劃了本案(正歸字09032號文),他們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將原有舖面且可優先承購權的合法眷戶告 進法院, 且在75年改建完成後,逼騙原眷戶搬至樓上,再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爆發後,軍方、市府、省府除串供外,也互推責任,市府政風處發現案情重大,曾17次呈報舞弊情資給調查局,而軍事最高檢察署也發文,要求軍高檢徹查軍方所分得的48戶舖面下落,但迄今沒結果。
行政院也多次行文要求國防部、法務部查是誰偽造了這些公文,但軍、司法廿年來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92年,軍法將責任推到在90年於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手法與軍購弊案中尹清楓命案如出一轍:
(1、)李、郝均為重要關係人。
(2、)做案手法均為政策急轉彎(韓艦改成法艦,標售改成造價)。
(3、)有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員共同參與。
(4、)均有中間人當白手套(汪傳浦、周陳阿春)。
(5、)由軍法來找替死鬼(尹清楓、紀亦文)。
吳前檢察長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明知軍方尚未回文地檢署12項疑點,卻急於結案,致使此一貪瀆數十億的舞弊案石沈大海,並使軍方爾後弊案不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3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註:另台北市敦化新城整建完成後,由唐飛領軍,數十位高級將領非法瓜分舖面。
.....................
科2億罰金案 郭力恆異議遭駁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12月6日 下午12:1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拉法葉艦案,前上校郭力恆遭併科罰金2億元確定後,沒錢繳又不服檢方擬將罰金易服勞役(入監),向高院聲明異議。高院日前裁定駁回。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今年4月16日依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處郭力恆15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億元,應與同案被告汪傳浦連帶追繳不法所得104億元,全案定讞。
郭力恆另因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服刑20年,在去年底服刑期滿出獄,依刑法規定,2案合併執行最多只能坐20年牢,因郭力恆已服刑期滿,檢方依法只須執行罰金刑,並追繳不法所得。
為確保追繳104億元及併科罰金2億元,台北地檢署清查郭力恆名下無資產,並於7月間傳喚郭力恆到案;郭力恆主張,現在沒錢繳罰金2億元,他在瑞士遭凍結、已匯回台(目前由最高檢察署保管查扣)的2471萬6690美元(約新台幣7.4億元),應該夠扣抵罰金,免除入監服6個月的易服勞役刑期。
竹生   在 2014/12/08 18:26 回應 :
馬政府為什麼不得民心?
自從鄭捷在車上瘋狂殺人後,大家對社會治安感到憂心;尤其政府對死刑採取消極的態度,致使法官也放任縱容‧‧‧
人們對司法及馬政府的信任度已不到%20,馬政府還在做爛好人嗎?
....................
打爆退休女老師頭 凶嫌落網 毫無悔意
中時電子報作者: 柯宗緯╱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2月8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柯宗緯╱高雄報導】
3日發生的高雄左營陳姓退休女老師命案偵破!38歲男子劉志明酒後原欲持榔頭找女友談判撲空,女友幸運逃過一劫,騎車到哈囉市場遊蕩,因與陳女車子發生爭道狀況,轉而隨機找上陳女洩怒氣,持榔頭狠敲陳女頭部14下,致陳女爆頭而亡並拿走2700多元現金。劉嫌逃亡4天昨被捕,態度囂張不見悔意,警方依殺人罪嫌留置偵辦,將於今天移送地檢署。
隨機找人洩憤 取財奪命
陳女抗癌成功,卻碰上凶神惡煞橫死,令人唏噓,家屬為虔誠的佛教徒、隱忍悲憤,感恩警方迅速破案,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竹生   在 2014/12/08 20:36 回應 :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忠勇新城),發生在72年至76年間,省府、台北市府、行政院、國防部、空軍總部、內政部、東帝士財團等單位涉入,其中有近百戶精華舖面被涉案人員盜賣。
宋省長任職省府期間曾向其陳情檢舉,他不依正常程序交由政風單位查處,反而另成立一編制外的「廉政委員會」胡亂答辯,這就是柯p口中所謂:「省府團隊史上最強!」的單位。
......................
請宋楚瑜出任首席市政顧問 柯文哲:省府團隊史上最強.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當選人柯文哲本周展開黨政拜會之旅,首站於8日上午10時拜會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兩人進行1小時的閉門會議,會後柯公開邀請對方擔任台北市首席市政顧問,獲得了首肯。宋楚瑜還強調,他會把市政顧問當一回事,而且不支薪、不干預人事、不開任何條件。
柯宋會今天在長榮桂冠酒店登場,宋楚瑜在親民黨秘書長秦金生、副秘書長劉文雄及黨籍台北市議員陪同下出席;柯文哲則在準副市長鄧家基、幕僚張益贍等人陪同下準時抵達,兩人合照後隨即進行閉門會議,會後接受媒體訪問。
宋楚瑜表示,台北市目前還有許多不合理的制度,例如都更以及12年國教,他期許柯文哲能夠帶來改革。柯文哲則盛讚,宋楚瑜的省府團隊是公認有史以來效率最好的政府團隊,因此邀請他擔任首席顧問,以便隨時請教。
竹生   在 2014/12/25 21:17 回應 :
「特偵組」還有公信嗎?
今天在「年代新聞面對面」看到"„蔻蔻姐"„把「特偵組」罵的一無是處。
這禮拜電視台都圍繞著馬總統收受「頂新」二億黑錢議題發燒,"„蔻蔻姐"„一直強調「持偵組」為何不辦?
今天「特偵組」要約談她了,但她又表示不相信「特偵組」‧‧‧
台灣司法怎麼了?
但「特偵組」"„郭文東主任檢察官"„我是真的不相信他,因為他辦過「正義案」!
竹生   在 2015/01/13 19:38 回應 :
疑收汪傳浦佣金的將軍族(2005-12-01「台灣日報」 )
執政黨立委在最近密集揭發「拉案」佣金流向時,曾在第一擊時點名郝柏村、楊亭雲、葉昌桐3位10顆星之「將軍族」,應公開個人帳戶並交代是否收受汪傳浦佣金?使得郝柏村這位前朝「出將入相」叱吒風雲者意欲撇清!
然而,擔任過八年參謀總長、國防部長兩年及行政院長三年的郝柏村,以及陸軍二級上將的楊亭雲(1990年11月16日-1994年12月15日擔任總政戰部主任),海軍二級上將葉昌桐(1988年5月-1992年5月)三位會被立委點名,其實只要翻閱柏台御史在三年前之糾正文便不難管窺。
監察院對「拉案」糾正案文重要片段
海總與國防部「一二○九」(即「尹案」)專案小組相互掣肘,刻意隱匿重要跡證,誤導調查方向,錯失重要證物保全,且重要關係人於關鍵時刻相繼離境,致「尹案」陷入膠著,迄今猶未突破。又國防部「一二○九」專案小組管制軍購弊案之查辦,偵辦方向偏離主題,避重就輕,刻意扭轉拉法葉艦弊案之偵辦,顯有未當。
「尹案」與軍購弊案息息相關,國防部總政戰部介入國防部「一二○九」專案小組深遠,卷查,拉法葉艦購案之造價款不合理部分,該部於83年11月28日調查竣事,並簽請函送刑事警察局併辦,俾命案結合弊案查辦,惟該部主任楊亭雲上將竟不同意此作法,於同年12月3日以便簽指示承辦人「來談」,該案即遭擱置,迨83年12月15日楊上將卸任後,交由不知情之杜金榮主任,於84年3月21日改函送軍管區司令部偵辦,惟該案函送偵辦後即不見下文,直至89年始見軍法局提出報告,稽延案件長達五年之久。
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前副參謀總長夏甸及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等三人違背海軍十年主戰兵力整建及汰除綱要計畫,變更既定購艦政策,未循軍事會談體制報請總統核可,侵犯統帥權!
郝柏村等人係應德國軍火公司邀請赴歐參訪。於78年5月5日抵達巴黎,法國國防部派該國海軍造艦局(以下簡稱 dcn)少將等三員在場歡迎。訪法期間曾與法國國防部前參謀總長拉卡斯將軍洽談軍事合作。法國海軍造艦局少將在巴黎機場接機時,曾提供法國巡防艦相關資料。78年5月8日郝柏村離法續往西德參訪前,曾電示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轉飭海總:「貴軍與韓國現代公司對光華二號計畫之合約洽談,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俟本人返國後就政策上重作檢討」。
郝拍電報購艦案大逆轉
海軍「光華二號」計畫案曾於郝柏村訪歐前夕,國防部核准韓蔚山級艦載台可與武三戰系結合可行性分析評估,並由郝前總長核定建案在案,何以參訪法國兩天,郝柏村突然致電海總暫緩向韓購艦之政策,又電呈總統之文竟隻字未提緩購韓艦事宜,顯然刻意隱匿。
葉昌桐辯稱:李前總統於軍事會談中裁示目前正著手建造「蔚山艦」部分,恐係記錄誤植之故,因當時報告內容所提乃是韓國目前正建造「浦項艦」云云,更是推卸之詞,縱其有誤,葉昌桐亦應循途徑報請更正,如今強詞奪辯,其蓄意混浠之心,灼然可見。
郝柏村於行政院長任內,仍繼續介入拉法葉艦購案!雖然郝柏村於監院約詢後提出書面補充資料稱:「本人擔任行政院長職務期間,深切體認建軍備戰乃屬總統統帥權,軍購案件除應軍方要求,需行政單位從旁配合或協助外,本人絕不涉入,更無接見單一軍種司令,決定某一武器系統價格之事。本人主掌行政院期間,不可能以院長身分核准某項計畫預算;更不可能於海軍總司令來院報告時,以口頭同意其單價預算。故有關採購拉法葉艦之價格乙事,本人重申確實一無所悉」。
惟查:前經濟部長蕭萬長即曾奉郝柏村之命於79年11月25日率團赴法參訪,並與該國政要會晤,其中會談結論第六項:「有關拉法葉戰艦請法方早日核發輸出許可乙節,兩位部長瞭解我方關切之意並願轉達其主管單位,另透露此案近期內將有新發展」,此有外交部函可稽。而且,法國前外長情婦鍾古夫人也在其書中透露蕭萬長銜命來法施壓。
郝家班蒙蔽李登輝難管
嗣後行政院並核准該案以機密購案方式辦理,足證郝柏村於行政院長任內,對於該案之關切從無間斷。關此,監院約詢郝柏村時,渠雖以不復記憶與不知情為之辯解,且於89年10月9日來函補充說明謂:80年7月6日及其前後之行政院長大事紀要中並無接見葉總司令之記錄云云,惟監院約詢葉昌桐時,渠並未否認此項報告,此一行程且登載於海總正式文件檔案中(「光華二號」(即拉法葉艦)大事日誌),報告內容亦記載係80年7月5日海軍總司令向行政院簡報資料,足證郝柏村所言自屬卸責之詞,委無可採。
揆諸前開說明,益證郝柏村於行政院長任內仍關切並主導拉法葉艦軍購案之事實!至於李前總統登輝被軍中「郝家班」蒙蔽而引發朝野為之側目,主要是監察院調查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於2001年11月11日的訪談中,監委詢及有關「為什麼拉法葉艦買了以後,錢一直再漲,亦牽涉佣金」部分,李前總統的回答係:「這是一個很重要關鍵(指軍購蔚山艦轉折為拉法葉艦),你們(軍方)已經改了,我如何能說﹃不行﹄,絕對可能兵變……所以我只有保持沉默」、「我這個資料(購艦價格變動表)根本沒有,我也沒有看過,這個問題我也不能管」,「我身為一個總統,實在無法度」……。
因此,正當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在凍結4年半之後,終於將全部查扣的銀行往來水單及帳冊移交我特調小組偵辦時,疑涉該案(包括被具體求刑10-14年不等的雷學明等人)之將官會反彈,誠乃不足為怪的現象!
......................
揪出外交領域的鼠輩◎蔡漢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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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外交領域的鼠輩◎蔡漢勳
縱觀汪傳浦家族脫產風波始末,即使曾任外長的田弘茂代表極力撇清,除指出沒有正式邦交的國度裏,由於未簽引渡罪犯條約,故而即使已向英方磋商10次,卻充滿「無力感」之餘,並且還意有所指宣稱:去年2月5日所發生的汪傳浦本人之文書認證,已在今年3月被地檢署予以不起訴,承辦的李朝成與張家華僅受口頭申誡,言下之意,彷彿苦水滿腹備受委屈。
但是,事實的真相與原貌為何,外交部縱然口徑一致,卻難以釐清下列盲點:
﹖去年汪傳浦偕其長子汪家興親臨駐英代表處申請文書認證,何以挑選大年初五之農曆年假期後第1天申領?當天,適巧田弘茂代表與領務組長徐儷文都放假,遂由副代表徵得國安局駐館「秘書」劉光中首肯後發放。當時全都秘而不宣,直到時隔一週後的2月12日,立委訪問團抵達倫敦訪問6天行程中,代表處高層刻意透露風聲給立委,經媒體披露後,始全面引爆汪傳浦大膽行徑,同時造成外長簡又新被圍剿局面。
時隔年餘,改由汪太太上門,而且,挑的時間又全是週五的3月16日、5月14日及21日!以英國和台灣時差7個鐘頭計算,則汪太太申領護照或土地授權書,恰好又選到「空窗期」,如許精於算計時間的心計,難免給予外界幕後有高人指點;否則,全家6口佣金帳戶已被瑞士凍結而鬧得滿城風雨,加上英法國等之bbc、《費加洛報》等媒體都追到汪家門口之風聲鶴唳情形,汪傳浦夫婦怎敢自投羅網?英方已知會我司法部門可委託其代為搜索、扣押證據等司法互助合作!尤其是汪傳浦停留英國簽證,係早在今年4月6日便已截止,逾期居留便是違法,此段內情,還望田代表不要再選擇性談話。
﹗去年「春假」不在代表處的領務組組長徐儷文,亦即今年3月16日核發護照給葉秀貞之單位主管,其夫婿董國猷在田弘茂擔任部長時,也因任職「駐日內瓦辦事處主任」時,在汪傳浦本人並未親自辦理狀況下,核發文書驗證給其委任律師而遭致監院糾正處分,此事曾於2001年間喧騰一時!令人納悶的是,何以同樣夫妻檔(即董國猷與徐儷文)在不同時空會碰上燙手山芋的汪傳浦夫婦?如許機率未免微乎其微……而且,更絕的是,奉命去接徐儷文組長位置的是簡又新蔣姓機要秘書,難道外交部調來調去都會這麼巧?
﹕除了時間與承辦人有著諸多臆想空間外,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汪傳浦牽涉到的法、瑞兩國,扁政府在公元2000年政黨輪替後,好不容易才安插2個「自己人」到上述兩國擔任代表,結果,巴黎方面據傳被內鬥而提早流放到海地,伯恩方面也傳出「部內有人傳真指示不會太熱心於某案」,令人嘖嘖稱奇!因為,前者被外界普遍認為是扁系人馬,好不容易才撤換掉「學者書生」型的郭為藩;殊不料上台未幾便被台北方面藉故拉下馬,並且前所未有的由邱榮男「回鍋」(國安局駐法組長也創下同樣紀錄,再派軍購拉法葉艦時期之同一人返任),故被巴黎傳媒認為大有文章而一度注意事態發展。至於後者則係歐陸外交一片泛藍領域的「奇葩」,除了口才便給和八面玲瓏等基本外交動作外,他在外放之前還受到「老友」的前國安會秘書長康寧祥特別囑咐,希望他到瑞士履新後能注意其監委任內未能「克盡全功」的拉法葉艦弊案發展;結果,據實以報的下場據傳是部內有人「不以為然」,因此在伯恩方面傳出難以想像的「雜音」。姑不論上述兩件繪影繪聲傳聞在巴黎或伯恩的訊息是否屬實,即使側面徵詢當事人,因係公職在身的外交官身分使然,全都三緘其口;然而,平心而論必然事出有因,否則怎會無風起浪?而且,一波波的浪潮都與「拉案」有關,委實令人不得不另眼相看。
拉法葉艦弊案1996年10月31日在法國《巴黎人日報》引爆;但前朝某些黨特軍政共犯結構層層遮掩下,搞得國民黨執政時期人心盡失!換上阿扁當家作主後,不僅軍方對於「尹清楓陰影」耿耿於懷,連外交部也狀況頻傳,使得「動搖國本」宣示大打折扣,阿扁是否痛下決心還原真相、討回公道,就看這一波斬草除根行動。
畢竟,從2001年啟動特調小組偵辦「拉法葉艦弊案」和「尹案」以來,檢察官洪威華與蔡秋明等司法尖兵,居然必須仰賴軍方撥款「贊助」才能成行,厥為檢調辦大案之奇譚。好在檢察總長盧仁發行將退休,阿扁可再指派心腹切實查到底,唯在此時此刻,不妨先將外交領域一批「養老鼠咬布袋」者清理掉。 .....2004-07-26【台灣日報】
竹生   在 2015/01/13 20:11 回應 :
立委籲引渡汪傳浦?外交部:法務部若提願協助
民報民報 – 2015年1月12日 下午9:20..
拉法葉案關鍵人物汪傳浦,因遭台灣通緝,人現在居住英國;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今天上午於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表示,外交部、法務部傳向英國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要求,希望引渡汪傳浦,詢問外交部次長柯森耀是否有此事?柯森耀不知也不對此證實。
蔡煌瑯表示,希望政府能提引渡汪傳浦,畢竟國防部武獲室整後組組長郭力恆,於拉法葉案中被判有罪,汪傳浦也是共同正犯,應向英國提出司法互助,而且要引用讓在逃英商林克穎在英國被捕受審的成功案例。
對於外界關注法務部將透過外交部協助,向英國政府交涉,以司法互助引渡協議,將拉法葉艦案涉嫌收取回扣,涉及尹清楓命案的軍火商汪傳浦引渡回國受審。外交部次長柯森耀上午指出,目前並沒有此訊息,只要法務部提出,駐外館處會全力協助。
竹生   在 2015/01/16 23:07 回應 :
柯p查前朝弊案是應該的,但成立「廉政委員會」有必要嗎?
行政院有「廉政委員會」,以前省府也有,但這些委員有調查權嗎?
有看過省府的「廉政委員會」怎麼吃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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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忠勇新城),發生在72年至76年間,省府、台北市府、行政院、國防部、空軍總部、內政部、東帝士財團等單位涉入,其中有近百戶精華舖面被涉案人員盜賣。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忠勇新城96戶舖面被盜賣,其中一半是市府的‧‧‧
宋省長任職省府期間曾向其陳情檢舉,他不依正常程序交由政風單位查處,反而另成立一編制外的「廉政委員會」胡亂答辯,這就是柯p口中所謂:「省府團隊史上最強!」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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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揮「五」快刀 否認「清算前朝」
聯合新聞網作者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1月16日 上午12:00..
外科醫師轉戰政壇的台北市長柯文哲,就職未滿月已「連開五刀」,分別揮向前市長馬英九、郝龍斌主政的大巨蛋、美河市、雙子星、松菸文創及社子島等開發案;展現新作風,但快人快語頻惹爭議。
北市府表示,北市籌組廉政委員會已就緒,將清查重大開發案。政風處長劉明武說,廉政委員會設置要點已草擬完成,最快下周拍板;預計春節過後開第一次會議,由遴選委員與相關局處代表合組專案小組展開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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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宋楚瑜出任首席市政顧問 柯文哲:省府團隊史上最強.
竹生   在 2015/01/21 16:28 回應 :
小官大辦,大官不辦,早知道小弟就不要打「航空母艦」了!
.......................
國防部證稱戰車組件採購涉弊遭搜索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下午表示,針對102年12月間兵整中心發生貪瀆弊案,國防部政風室與總督察長室即於103年成立專案小組,針對高風險業務辦理採購業務專案稽核,稽核結果發現部分廠商疑涉有不法情事,遂將全案函送法務部廉政署偵辦,並協調新北市及宜蘭憲兵隊協助。記者洪哲政/攝影
中午傳出新北地檢署針對戰車採購弊案,對軍方發動大搜索,搜索包括南投兵整中心209廠、左營海軍兩棲履帶車保修場共17處搜索。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下午表示,針對102年12月間兵整中心發生貪瀆弊案,國防部政風室與總督察長室即於103年成立專案小組,針對高風險業務辦理採購業務專案稽核,稽核結果發現部分廠商疑涉有不法情事,遂將全案函送法務部廉政署偵辦,並協調新北市及宜蘭憲兵隊協助。
由於檢方突然發動,國防部位於台北主要機關,包括國防部本部、海軍司令部與國防部軍備局,截至下午1時24分,中午都未接獲基層單位遭檢方搜索的訊息,包括國防部軍備局長金壽豐、海軍司令部政戰主任聞振國,都表示未聞相關單位回報這項搜索訊息。
羅紹和查證後表示,今日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及憲兵隊等人員,由國防部政風人員及監察官陪同下至營區執行搜索及約談相關人員。
羅紹和強調,「肅貪防弊、依法行政」向為國軍之重點工作與目標,基於自律自清及毋枉毋縱的立場,國防部除將此案主動移請司法機關偵辦外,並持續配合檢廉單位作為,以達端正軍紀,維護廉能軍風。
竹生   在 2015/02/17 00:26 回應 :
很難想像;一個總統不是日理萬機,而是梳妝打扮,早起來先載「隱形眼鏡」,再顧影自憐,在鏡前...前後左右擺 pose,接著量體重‧‧‧
天啊!一天還量三次‧‧‧
.....................
馬一天量3次體重 網友酸「當模特兒?」
2015年02月15日07:44
總統馬英九前天接受媒體專訪時,透露自己嚴格控管體重、維持體能,每天要量3次體重。民進黨立委諷刺,馬比較適合去當道德重整委員會委員長,也有網友質疑,是在當模特兒嗎?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馬英九每天量3次體重,早起、運動完、睡前各一次。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諷刺,能否對自己的生活起居自我管理,與有無能力治理國家一點關係都沒有,若只是長於自我管理,應去當道德重整委員會委員長。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說,難道馬英九關心自己的體重甚於國家發展?也有網友質疑,有需要每天量3次體重嗎?馬到底是在當總統,還是模特兒?(方翊倩/綜合報導)
竹生   在 2015/02/26 15:16 回應 :
標  題:在國軍中有兩大舞弊集團(軍購、眷改),各貪瀆數百億元,尤其眷改,受害眷戶上萬戶,此案破與不破,都是國
內  容:
局長鈞鑒:
在國軍中有兩大舞弊集團(軍購、眷改),各貪瀆數百億元,尤其眷改,受害眷戶上萬戶,此案破與不破,都是國安問題!
總統府、行政院多次行文法務部及國防部,兩單位互推責任,都不處理!
敬祝 春安
陳情檢舉人:鄒筑生(國軍眷村協進會祕書長) 0220
副本:總統 馬
.......................................
全省眷村整建,原眷戶自備款差額應全部停繳,已繳者,退回!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他們在72年時以参謀總長郝00名義策劃了本案(正歸字09032號文),他們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將原有舖面且可優先承購權的合法眷戶告 進法院, 且在75年改建完成後,逼騙原眷戶搬至樓上,再以合法之原眷戶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
原本整建完的舖面尚須標售,錢要彌補原眷戶自備款的不足,故受害眷戶可能幾達萬戶。
本案爆發後,軍方、市府、省府除串供外,也互推責任,市府政風處發現案情重大,曾17次呈報舞弊情資給調查局,而軍事最高檢察署也發文,要求軍高檢徹查軍方所分得的48戶舖面下落,但迄今沒結果。
行政院也多次行文要求國防部、法務部查是誰偽造了這些公文,但軍、司法廿年來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92年,軍法將責任推到在90年於台中吊死的空軍少校紀亦文身上,手法與軍購弊案中尹清楓命案如出一轍:
(1、)李、郝均為重要關係人。
(2、)做案手法均為政策急轉彎(韓艦改成法艦,標售改成造價)。
(3、)有現役軍人與退役軍人員共同參與。
(4、)均有中間人當白手套(汪傳浦、周陳阿春)。
(5、)由軍法來找替死鬼(尹清楓、紀亦文)。
吳前檢察長有法不依,有証不辦,明知軍方尚未回文地檢署12項疑點,卻急於結案,致使此一貪瀆數十億的舞弊案石沈大海,並使軍方爾後弊案不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30年,因涉重要軍、政要員,故誰都不辦,並互推責任,因此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以下略)........................................
註:另台北市敦化新城整建完成後,由唐飛領軍,數十位高級將領非法瓜分舖面。
..............................
筑生 :您好!
您所反映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與重視,所以已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 行政院 處理,並由該機關直接回覆給您,敬請靜待處理結果。感謝您的來信,祝福您
平安如意
總統府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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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正義國宅改建後遭盜賣情事,經查臺端曾多次以相同事由陳情,本處多次回覆臺端在案,尚無臺端所稱包庇之情,爾後若臺端再以相同事由陳情,且未提供具體新事證,本處將依「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五、(一)及「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之規定,不予處理回復。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承辦人:黃昶閔,聯絡電話:02-27208889#2201,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處長劉明武 敬上。
竹生   在 2015/03/09 17:50 回應 :
敬啟者:
來函敬悉,函中所指本案已愈20年,故不追訴,此並非事實;本案告訴人在77年即向空總及調查局檢舉告發,然因涉及到軍、政要員,及軍、司法互推責任,且把本人「告訴人」身份改為「告發人」,「偵字案」也改為「他字案」,故延宕至今,並非廿年後才提告。
行政院、內政部、國防部、省府、市府均出函証明行政院、內政部及市府與軍方所簽協識書為偽造,且軍方與市府涉案人員互指對方涉案,軍、司法為包庇本案,近卅年來處份相反,雙方司法單位也不協調,也不交換卷証,真不解是何原因。
本案係以72年參謀總長郝柏村名義策劃做案(本人在76年即向國防部檢舉,李登輝省主席涉案部份,係在77年省議員黃玉嬌在省議會質詢後所告知本人‧‧‧)
本案涉及眾多軍政要員,涉貪上百億,害眷戶也達萬戶,懇請依權責由「持偵組」卓辦!
國軍眷村協進會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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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生   在 2015/03/27 12:06 回應 :
切割弊案? 馬英九:美河市細節我完全不知道

2015-03-27 08:18
〔本報訊〕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開始查五大弊案,並調閱種種資料,在這過程中他對「前朝」感到「不可思議」,認為「前朝」怎麼會簽下如此不平等的條約,但身為「前朝」之一的總統馬英九,卻說「細節我真的是完全都不知道」。
柯市府質疑美河市弊案有圖利財團的嫌疑,因為在馬英九任內簽約,怎麼會給日勝生較值錢的住宅,北市府只分到商辦,這些都相當不合理。馬英九接受「中國時報」專訪中透露,當初美河市簽約是副市長決行,他完全對詳細內容不了解。
竹生   在 2015/04/16 19:57 回應 :
馬市府圖利遠雄大巨蛋?李述德:願配合調查
新頭殼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5年4月16日 下午5:50..
新頭殼newtalk 2015.04.16 翁嫆琄/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指出,前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李述德及總統馬英九涉嫌在大巨蛋案圖利遠雄。對此,李述德今(16)日下午發表聲明澄清,大巨蛋案都是依公開程序辦理,沒有秘密協商,也絕無圖利一事,若有檢調調查,他將全力配合。
竹生   在 2015/05/08 22:03 回應 :
總統鈞鑒:
由於軍、司法肅貪不力,才有今天的政治亂像!
國軍眷村協進會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0508
..........................
「廉政委員會」是市府首席顧問宋楚瑜先生建議成立的,它的好處是編制外,不負法律、法規責任,可「借刀殺人」,可「包庇不法」,在省府任內,他(宋xx)就用的得心應手‧‧‧
.....................................
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整建前原眷戶即有鋪面,依規定應可優先分配購買)..............
竹生   在 2015/05/08 22:08 回應 :
廉委會通過!建請市府將馬英九、李述德移送法務部
2015-05-08 17:0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廉政委員會今天(8日)下午開會,召集人鄭文龍表示遠雄大巨蛋涉重大違法圖利,廉委會通過將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及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偵辦。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8日召開大會,公布大巨蛋案首波調查報告,廉政委員鄭文龍會前表示,建請市府將時任台北市長的總統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偵辦。(記者簡榮豐攝)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8日召開大會,公布大巨蛋案首波調查報告,廉政委員鄭文龍會前表示,建請市府將時任台北市長的總統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偵辦。
鄭文龍表示,遠雄圖利的情形相當嚴重,將權利金砍到只有零,50年2800多億如果權利金是1%,等於28億的權利金就沒了。涉嫌重大違法圖利,檢調單位應該要去偵辦。
竹生   在 2015/06/24 09:01 回應 :
尹清楓命案,軍購弊案疑點甚多,當初專案小組始終無法突破郭力恆的心防說出案情:
當時參謀總長郝o村是誰安排去法國參訪的?
韓艦改法艦為何未經參謀本部預先建案及系統分析?
法購軍品(含幻象機)回扣數佰億怎會進到軍火商汪傳浦及郭員口袋?
尹清楓被殺後,誰通知汪傳浦離台逃亡?
海軍偵辦本案不力的軍法、政戰人員為何都高升國防部長官?
李、郝倆人為何都不用負責此弊案?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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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力恆出獄認錯 幫汪傳浦喊冤
中時電子報作者: 馬瑞君、楊樹煌╱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6月24日 上午5:50..
前海軍上校郭力恆服6個月勞役折抵2億罰金,23日刑滿出獄。(黃國峰攝)
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因拉法葉艦弊案遭併科罰金2億元,因沒錢去年改以易服勞役抵繳罰金,換算他在台中監獄摺一天紙箱的代價高達111萬元。郭23日刑滿出獄,在友人接應下直奔埔里拜四面佛、吃豬腳麵線去霉運,並以筆談認錯收受軍購回扣,但為已病逝的軍火商汪傳浦喊冤。
竹生   在 2015/07/04 22:48 回應 :
林憲同律師 寫給宋楚瑜主席的一封信
宋楚瑜先生台鑒:
今年七月以來,我有些話積存心中想要告訴您;現在就用信函把箇中事實與個人感受,以筆代口的寄送給您。
我是用兩個身分而提筆寫下這封信:一是我是「興票案」中您的委任律師(免費);二是我是具有國民黨員身分的選民。前者讓我可以講出具體事實;後者讓我有權講出一些公道是非。
先說興票案:
您說2000年馬英九用假民調讓您落選,否則您不僅是「宋前省長」,您更應該是「宋前總統」。因此,您一直深怨馬英九,您更要找中選會去申訴云云。
您錯了!是「廢省」斷了您的後路;是「興票案」又阻斷了您的前程。冤有頭,債有主;這一切都應該歸責李登輝。您在興票案中委任我幫您向法院辦理提存二億四仟六佰萬元,孫大千拿著30張 台支本票到我律師事務所來,我在書狀上寫的是「清償提存」。「清償提存」的法律定義是:這些錢是您在興票案中結算應該返還國民黨的「照顧蔣家遺眷的『公
款』」;這些錢並不是您在「省長選舉中的『政治獻金結餘款』」。提存讓您可以解除「興票案的『侵占刑責』」;但是,您在去年卻用政治獻金結餘的名義暨在李 登輝沉默代替同意下,您把錢領回去了。國民黨則在隱忍中並未去法院提出異議。同時,您又用幾近負荊請罪的「扁宋會」,讓擱置在法院經年的「興票『再議案』」,獲得法律解套。從此,您在「興票案」中徹底解除了刑責;於是您就可以放膽的去興風作浪了。
然則,您卻把這筆政治老帳,記掛在馬英九和國民黨的頭上,您也就無時不忘伺機報復;當然,參選2012總統就是您對國民黨(馬英九)所施用的最佳政治報復手段。但是,您自七月宣布參選以來,您出口只知責怪馬英九(國民黨);您卻可曾真正說出了「興票案」中上面的這些事實真相與公道是非?
再說組黨吧:
您在2000年3月敗選之夜,我站在台邊催喊「組黨」,我又於次日對劉松藩院長詮釋「組黨而非籌組政團的『法理』」。於是,劉院長擊桌定案:請宋先生下樓「宣布組黨」;我又於日後建請黃幸強上將先行組成「甘泉黨部」。宋先生:2000年大家是為「義不帝秦的『反李反台獨』」而出走組黨;誰知今日:親民黨已經成為「不知有漢(只責罵國民黨);無論魏晉(不責罵台獨與民進黨)」暨破壞泛藍團結的「亂『局(橘)』政黨」。當然,組黨也是您的權利;但是,親痛仇快的街井公評,您都可以耳不聽又眼不見嗎?
站在民主的法理基礎上,我也要對您的參選說句公道與是非:
先 說棄保效應吧。台灣今日的選舉棄保,絕對不會構成選舉誹謗犯罪。理由厥在:棄保是一種民心歸趨;棄保也是一種真正的民主真諦。我要更進一步說:如果按照您 的邏輯:「棄宋保馬」是構成犯罪;您明知民調落後而絕對不能當選,您卻在媒體上公開說:您的參選就是要把馬英九拉下台。那麼在今日只有三人參選的情形下, 您不也是在「棄馬保蔡」嗎?那您不也構成犯罪?究實言之,今天台灣的總統選舉棄保,選民不僅是在論人(例如:棄宋保馬);選民也是在論事(就是「棄台獨」而「保國脈」)。我更要嚴正的告訴您:總統大選中的公開呼籲「棄宋保馬」,也是一種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您為何還要甘犯眾怒而聲稱:要去法院按鈴控告別人?
最後,我要引述兩段故事作為結論:一是兩位湖南人士的故事;二是兩位歷史人物的故事。
近代史家的公評與公論稱:曾國藩是一位經世濟民的傳統讀書人;毛澤東則是一位禍國殃民的另一種讀書人。今天對於系出同門(蔣氏傳人與國民黨員)又屬同鄉(湖南人)的宋楚瑜和馬英九二人來說:政治品格,高下立見。如果再以二人參選2012總統的心態言之,這五個月來的歷次民調,也己經說明了「棄宋保馬」的民心歸向了。關於此點,選民更會在民國101年元月14日再用選票做出他們的最後評斷。
中國歷史的評斷人物忠奸,並不在外在的行為舉措而是在內心的良知覺醒。明末大漢奸洪承疇曾在航行經過浙東海面時寫下一首詩曰:「子為功名隱,我為功名來;羞見先生面,夜半過釣台」。詩中的故事與場景是:東漢嚴光幫助劉秀(漢光武帝)滅莽復國後,隱居浙東海邊用一支釣竿漁隱終生;後人就稱嚴氏隱居處為「釣磯岩」。明末洪承疇引清兵入關,毀滅了大明江山,洪氏就永遠被歷史定位為「貳臣傳『人物』」。洪承疇當年猶且知羞而寫詩自況如是;請問宋先生:今後您將用何面目登臨慈湖與頭察去拜謁兩位蔣公陵寢?
宋先生:自今年七月您宣布參選總統以來,您就指天罵地的彷彿全天下人都欠了您一份情;然則,您既然自命是蔣氏傳人又曾經是國民黨員,今天如果您真把馬英九拉下台而再次幫忙「台獨上台」;這不就好像2000年李登輝的幫忙「阿扁上台」?這不更坐實了您參選的真正目的是要:「李扁宋(送)蔡(菜);『台獨』與『貪腐』捲土又重來」?您試捫心自問:自民國77年元月經國先生逝世以來,您在國民黨內所扮演的「『貳臣傳』故事」,還不夠多嗎?您如今已年屆七十;您還需要再多扮演一場「保蔡保台獨的『貳臣故事』」嗎?!
橘子綠了,經國先生哭了;台灣又在偷偷進行第二次「寧靜革命」了。泛藍已經被宋橘人士給氣飽了!現在我們要把氣飽換棄保。我們就是要:「棄宋保馬」。
秋風冬雨,冷暖自知。國民黨人暨湖南鄉親固多寬厚而不忍對你苛責;我則寄望您還是能夠及時勒馬與自省自重。
林 憲 同 律師 敬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tel:(02)2958-8880 0910-167-636
fax:(02)2958-8876
網址:http://www.gclo.com.tw
(歡迎共同連署及上網轉載轉寄;文責全由律師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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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整建前原眷戶即有鋪面,依規定應可優先分配購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30年,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因為本案重要關係人計有72年省政府主席李00先生、參謀總長郝0 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空軍總司令郭00先生、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及幕後財團東帝士〈東雲建設〉,所以誰都不敢辦。〈興票案中東帝士所捐一億元支票,但卻沒抬頭...動機為何?洗錢嗎?
7 7年台北市市調查處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本案,但當發現案情可能動搖國本時;專案小組竟解散,78年台北市議會發現此弊案,決議凍結正義國宅鋪面時‧‧‧調查局竟勾結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先生〈原台北市市調處處長〉設計「榮星案」,逮捕了五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議會迅即休會,市府秘書長黃00先生竟違反議會決議,在休會期間將鋪面權狀發出,致使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遭受重大損失。
調查局為了包庇市府、軍方舞弊,竟又勾結地方法院檢察官郭00先生,以毫不知情的蕭00女士當調查局移送案之「人頭告訴人」,以不到一個月時間迅速結案,內容錯誤百出。市府、軍方事後就以此處分不起訴書逃避監察院的彈劾。
廿餘年來陳情人孤軍奮戰,卻無人敢辦;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幾成無政府狀態,如果說法務部部長不務法,那肅貪處處長就是不肅貪,難怪正義國宅不正義!
眷村整建是政府德政;政府應守法重信,怎麼能帶頭違法?多餘鋪面尚須標售以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許多基層官兵因交不出自備款房屋因此被拍賣,而這些貪官卻在那吃香喝辣的,怎不令人髮指!更不可原諒的是本案竟然由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之政戰及軍法人員聯合舞弊,而執行本案的國防部總政戰部副主任劉00先生退役後就調東帝士之建台水泥擔任董事長,可見黑金早在72時年就有了,爾後之軍購弊案,命案連續不斷也不覺為奇了;因為國軍從「根」爛了!
現在軍法找到一個替死鬼〈空軍紀00少校─90年8月27日在台中吊死〉,將全部責任推到他身上─夠狠、夠毒、夠不要臉!《另一個命案》。
75─76年,舖面完工,原眷戶被逼騙進住樓上,他們又倒填日期偽造了72年6月17日在國宅處召開的「正義國宅舖面分配會議」,原眷戶全是被做人頭用來申請鋪面,偽造會議紀錄中「住戶代表」8人全是外人冒充,幾十億就被貪掉。共同盜賣鋪面的關係人尚有台北市長許00先生、國防部總政戰部主任許oo先生,空軍總司令陳00先生、空總政戰部主任唐0先生、空總眷管處、軍法處、總務處等人員計數十人。
新政府強調大改革;本案人證、物証、事證具齊,如能依法嚴懲速辦一定能重整人民對政府之信心!
.......................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忠勇新城),發生在72年至76年間,省府、台北市府、行政院、國防部、空軍總部、內政部、東帝士財團等單位涉入,其中有近百戶精華舖面被涉案人員盜賣。
宋省長任職省府期間曾向其陳情檢舉,他不依正常程序交由政風單位查處,反而另成立一編制外的「廉政委員會」胡亂答辯,這就是柯p口中所謂:「省府團隊史上最強!」的單位。
......................
請宋楚瑜出任首席市政顧問 柯文哲:省府團隊史上最強.
國軍眷村協進會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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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生   在 2015/07/12 07:55 回應 :
宋楚瑜還欠國民黨一個公道 林憲同 中國時報 2015年07月12日
宋楚瑜於民國99年向台北地院聲請取回興票案提存款2.46億元;取回理由是:提存錯誤云云。
宋楚瑜於89年登記參選總統而遭時任國民黨主席李登輝追訴「侵占興票案專款」;追訴理由是:「興票案款是『國民黨的公款』」。
李登輝的告訴及宋楚瑜的提存,雙方自始至終均向北檢陳述:宋楚瑜係因承辦上開「『照顧蔣家』的專案」而持有本筆國民黨專款。國民黨另於92年3月31日由副祕書長兼財委會主委徐立德以行管會函復北檢稱:宋楚瑜係受國民黨李登輝主席交辦「『照顧蔣家遺眷專案工作』而持有本批2.46億元專款」。
詎知:上開宋楚瑜的原始口供及國民黨的原始證物,卻與99年宋楚瑜向台北地院請求取回案款所稱「省長選舉『結餘款(私款)』」,明顯互相扞格;宋楚瑜顯然是在虛構取款理由。
本案微妙的地方是:提存屆滿10年,案款即將歸於國庫。宋楚瑜遂於提存即將屆滿10年的98年底,一方面委任律師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宋楚瑜對李登輝』的債務不存在」。也就是宋楚瑜在訴訟中係將「興票款」轉化成為他個人對於李登輝的私人債務關係。另一方面,李登輝則於99年元月7日在台北地院另與宋楚瑜簽立和解筆錄;李登輝承認對宋楚瑜並無私人債權存在。
因此,李登輝同意宋楚瑜領回提存款。一場驚天動地的「興票案歷史大戲」,遂告落幕。於是,宋楚瑜快快樂樂的到台北地院取回了2.46億元,也快快樂樂的出席了李登輝的90歲生日宴。
問題爭點在於:李登輝必須具備國民黨主席身分,始得處分案款,均如前述。民國99年李登輝已經喪失黨主席身分而同時喪失提存案款的處分權。台北地院並未發函徵詢真正案款所有權人的國民黨,是否同意宋楚瑜取回提存款?台北地院逕依李宋二人和解筆錄而裁定同意宋楚瑜取回提存款,本項裁定的法理錯誤在於:當事人不適格。
宋楚瑜還欠國民黨一個公道。然則,宋楚瑜領回了提存款以後,卻是得了便宜又屢向國民黨叫陣,前有為參選總統而痛批馬英九暨國民黨,今又向國民黨本土派招手,一副欲出馬分裂國民黨態勢。做為一個有格調的政治人物,宋楚瑜是否先還了國民黨公道再說!
竹生   在 2015/08/01 01:15 回應 :
一個連「興票案」都說不清楚的主席,一個又哭又跪的主席,一個屢敗屢戰的過氣政客,一個永遠靠大邊的西瓜政客,原先說好的「封刀之作」呢?
連保証金都被沒收了,難道現又活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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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案、榮星案、興票案三大奇案
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是政府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案;在該案中可以發現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71─76年間國防部、內政部、省政府、台北市政府、空軍總部等涉嫌人員為了得到不當利益,不惜以當時之參謀總長郝0 0生先名義策劃了該案,他們在72年時偽造了71年行政院、內政部同文號之公文〈內容不同〉,並在萬里鄉召開非法會議,以合法之原眷戶、榮民〈死亡〉、遊民等做人頭,把原本應由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對分之鋪面約百戶,先偽造成省府所有後,再以「五鬼搬運」手法瓜分盜賣,貪瀆金額數十億元。(整建前原眷戶即有鋪面,依規定應可優先分配購買)。
本案軍〈司〉法單位偵查已達30年,處分結果一直相反〈司法一軍方盜賣,軍法一台北市政府盜賣〉;因為本案重要關係人計有72年省政府主席李00先生、參謀總長郝0 0先生、內政部長林00先生、空軍總司令郭00先生、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及幕後財團東帝士〈東雲建設〉,所以誰都不敢辦。〈興票案中東帝士所捐一億元支票,但卻沒抬頭...動機為何?洗錢嗎?
7 7年台北市市調查處與國防部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本案,但當發現案情可能動搖國本時;專案小組竟解散,78年台北市議會發現此弊案,決議凍結正義國宅鋪面時‧‧‧調查局竟勾結僑福建設副董事長鄒00先生〈原台北市市調處處長〉設計「榮星案」,逮捕了五位市議員〈包括白手套市議員周陳00女士〉,議會迅即休會,市府秘書長黃00先生竟違反議會決議,在休會期間將鋪面權狀發出,致使台北市政府及軍方原眷戶遭受重大損失。
調查局為了包庇市府、軍方舞弊,竟又勾結地方法院檢察官郭00先生,以毫不知情的蕭00女士當調查局移送案之「人頭告訴人」,以不到一個月時間迅速結案,內容錯誤百出。市府、軍方事後就以此處分不起訴書逃避監察院的彈劾。
廿餘年來陳情人孤軍奮戰,卻無人敢辦;軍法吃案當楷模,地檢吃案調高檢,幾成無政府狀態,如果說法務部部長不務法,那肅貪處處長就是不肅貪,難怪正義國宅不正義!
眷村整建是政府德政;政府應守法重信,怎麼能帶頭違法?多餘鋪面尚須標售以彌補原眷戶自備款差額,許多基層官兵因交不出自備款房屋因此被拍賣,而這些貪官卻在那吃香喝辣的,怎不令人髮指!更不可原諒的是本案竟然由在國軍中負責肅貪防弊之政戰及軍法人員聯合舞弊,而執行本案的國防部總政戰部副主任劉00先生退役後就調東帝士之建台水泥擔任董事長,可見黑金早在72時年就有了,爾後之軍購弊案,命案連續不斷也不覺為奇了;因為國軍從「根」爛了!
現在軍法找到一個替死鬼〈空軍紀00少校─90年8月27日在台中吊死〉,將全部責任推到他身上─夠狠、夠毒、夠不要臉!《另一個命案》。
75─76年,舖面完工,原眷戶被逼騙進住樓上,他們又倒填日期偽造了72年6月17日在國宅處召開的「正義國宅舖面分配會議」,原眷戶全是被做人頭用來申請鋪面,偽造會議紀錄中「住戶代表」8人全是外人冒充,幾十億就被貪掉。共同盜賣鋪面的關係人尚有台北市長許00先生、國防部總政戰部主任許oo先生,空軍總司令陳00先生、空總政戰部主任唐0先生、空總眷管處、軍法處、總務處等人員計數十人。
新政府強調大改革;本案人證、物証、事證具齊,如能依法嚴懲速辦一定能重整人民對政府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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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正義國宅舞弊案(忠勇新城),發生在72年至76年間,省府、台北市府、行政院、國防部、空軍總部、內政部、東帝士財團等單位涉入,其中有近百戶精華舖面被涉案人員盜賣。
宋省長任職省府期間曾向其陳情檢舉,他不依正常程序交由政風單位查處,反而另成立一編制外的「廉政委員會」胡亂答辯,這就是柯p口中所謂:「省府團隊史上最強!」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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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宋楚瑜出任首席市政顧問 柯文哲:省府團隊史上最強.
國軍眷村協進會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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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憲同律師 寫給宋楚瑜主席的一封信
宋楚瑜先生台鑒:
今年七月以來,我有些話積存心中想要告訴您;現在就用信函把箇中事實與個人感受,以筆代口的寄送給您。
我是用兩個身分而提筆寫下這封信:一是我是「興票案」中您的委任律師(免費);二是我是具有國民黨員身分的選民。前者讓我可以講出具體事實;後者讓我有權講出一些公道是非。
先說興票案:
您說2000年馬英九用假民調讓您落選,否則您不僅是「宋前省長」,您更應該是「宋前總統」。因此,您一直深怨馬英九,您更要找中選會去申訴云云。
您錯了!是「廢省」斷了您的後路;是「興票案」又阻斷了您的前程。冤有頭,債有主;這一切都應該歸責李登輝。您在興票案中委任我幫您向法院辦理提存二億四仟六佰萬元,孫大千拿著30張 台支本票到我律師事務所來,我在書狀上寫的是「清償提存」。「清償提存」的法律定義是:這些錢是您在興票案中結算應該返還國民黨的「照顧蔣家遺眷的『公
款』」;這些錢並不是您在「省長選舉中的『政治獻金結餘款』」。提存讓您可以解除「興票案的『侵占刑責』」;但是,您在去年卻用政治獻金結餘的名義暨在李 登輝沉默代替同意下,您把錢領回去了。國民黨則在隱忍中並未去法院提出異議。同時,您又用幾近負荊請罪的「扁宋會」,讓擱置在法院經年的「興票『再議案』」,獲得法律解套。從此,您在「興票案」中徹底解除了刑責;於是您就可以放膽的去興風作浪了。
然則,您卻把這筆政治老帳,記掛在馬英九和國民黨的頭上,您也就無時不忘伺機報復;當然,參選2012總統就是您對國民黨(馬英九)所施用的最佳政治報復手段。但是,您自七月宣布參選以來,您出口只知責怪馬英九(國民黨);您卻可曾真正說出了「興票案」中上面的這些事實真相與公道是非?
再說組黨吧:
您在2000年3月敗選之夜,我站在台邊催喊「組黨」,我又於次日對劉松藩院長詮釋「組黨而非籌組政團的『法理』」。於是,劉院長擊桌定案:請宋先生下樓「宣布組黨」;我又於日後建請黃幸強上將先行組成「甘泉黨部」。宋先生:2000年大家是為「義不帝秦的『反李反台獨』」而出走組黨;誰知今日:親民黨已經成為「不知有漢(只責罵國民黨);無論魏晉(不責罵台獨與民進黨)」暨破壞泛藍團結的「亂『局(橘)』政黨」。當然,組黨也是您的權利;但是,親痛仇快的街井公評,您都可以耳不聽又眼不見嗎?
站在民主的法理基礎上,我也要對您的參選說句公道與是非:
先 說棄保效應吧。台灣今日的選舉棄保,絕對不會構成選舉誹謗犯罪。理由厥在:棄保是一種民心歸趨;棄保也是一種真正的民主真諦。我要更進一步說:如果按照您 的邏輯:「棄宋保馬」是構成犯罪;您明知民調落後而絕對不能當選,您卻在媒體上公開說:您的參選就是要把馬英九拉下台。那麼在今日只有三人參選的情形下, 您不也是在「棄馬保蔡」嗎?那您不也構成犯罪?究實言之,今天台灣的總統選舉棄保,選民不僅是在論人(例如:棄宋保馬);選民也是在論事(就是「棄台獨」而「保國脈」)。我更要嚴正的告訴您:總統大選中的公開呼籲「棄宋保馬」,也是一種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您為何還要甘犯眾怒而聲稱:要去法院按鈴控告別人?
最後,我要引述兩段故事作為結論:一是兩位湖南人士的故事;二是兩位歷史人物的故事。
近代史家的公評與公論稱:曾國藩是一位經世濟民的傳統讀書人;毛澤東則是一位禍國殃民的另一種讀書人。今天對於系出同門(蔣氏傳人與國民黨員)又屬同鄉(湖南人)的宋楚瑜和馬英九二人來說:政治品格,高下立見。如果再以二人參選2012總統的心態言之,這五個月來的歷次民調,也己經說明了「棄宋保馬」的民心歸向了。關於此點,選民更會在民國101年元月14日再用選票做出他們的最後評斷。
中國歷史的評斷人物忠奸,並不在外在的行為舉措而是在內心的良知覺醒。明末大漢奸洪承疇曾在航行經過浙東海面時寫下一首詩曰:「子為功名隱,我為功名來;羞見先生面,夜半過釣台」。詩中的故事與場景是:東漢嚴光幫助劉秀(漢光武帝)滅莽復國後,隱居浙東海邊用一支釣竿漁隱終生;後人就稱嚴氏隱居處為「釣磯岩」。明末洪承疇引清兵入關,毀滅了大明江山,洪氏就永遠被歷史定位為「貳臣傳『人物』」。洪承疇當年猶且知羞而寫詩自況如是;請問宋先生:今後您將用何面目登臨慈湖與頭察去拜謁兩位蔣公陵寢?
宋先生:自今年七月您宣布參選總統以來,您就指天罵地的彷彿全天下人都欠了您一份情;然則,您既然自命是蔣氏傳人又曾經是國民黨員,今天如果您真把馬英九拉下台而再次幫忙「台獨上台」;這不就好像2000年李登輝的幫忙「阿扁上台」?這不更坐實了您參選的真正目的是要:「李扁宋(送)蔡(菜);『台獨』與『貪腐』捲土又重來」?您試捫心自問:自民國77年元月經國先生逝世以來,您在國民黨內所扮演的「『貳臣傳』故事」,還不夠多嗎?您如今已年屆七十;您還需要再多扮演一場「保蔡保台獨的『貳臣故事』」嗎?!
橘子綠了,經國先生哭了;台灣又在偷偷進行第二次「寧靜革命」了。泛藍已經被宋橘人士給氣飽了!現在我們要把氣飽換棄保。我們就是要:「棄宋保馬」。
秋風冬雨,冷暖自知。國民黨人暨湖南鄉親固多寬厚而不忍對你苛責;我則寄望您還是能夠及時勒馬與自省自重。
林 憲 同 律師 敬上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
tel:(02)2958-8880 0910-167-636
fax:(02)2958-8876
網址:http://www.gclo.com.tw
(歡迎共同連署及上網轉載轉寄;文責全由律師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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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還欠國民黨一個公道 林憲同 中國時報 2015年07月12日
宋楚瑜於民國99年向台北地院聲請取回興票案提存款2.46億元;取回理由是:提存錯誤云云。
宋楚瑜於89年登記參選總統而遭時任國民黨主席李登輝追訴「侵占興票案專款」;追訴理由是:「興票案款是『國民黨的公款』」。
李登輝的告訴及宋楚瑜的提存,雙方自始至終均向北檢陳述:宋楚瑜係因承辦上開「『照顧蔣家』的專案」而持有本筆國民黨專款。國民黨另於92年3月31日由副祕書長兼財委會主委徐立德以行管會函復北檢稱:宋楚瑜係受國民黨李登輝主席交辦「『照顧蔣家遺眷專案工作』而持有本批2.46億元專款」。
詎知:上開宋楚瑜的原始口供及國民黨的原始證物,卻與99年宋楚瑜向台北地院請求取回案款所稱「省長選舉『結餘款(私款)』」,明顯互相扞格;宋楚瑜顯然是在虛構取款理由。
本案微妙的地方是:提存屆滿10年,案款即將歸於國庫。宋楚瑜遂於提存即將屆滿10年的98年底,一方面委任律師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宋楚瑜對李登輝』的債務不存在」。也就是宋楚瑜在訴訟中係將「興票款」轉化成為他個人對於李登輝的私人債務關係。另一方面,李登輝則於99年元月7日在台北地院另與宋楚瑜簽立和解筆錄;李登輝承認對宋楚瑜並無私人債權存在。
因此,李登輝同意宋楚瑜領回提存款。一場驚天動地的「興票案歷史大戲」,遂告落幕。於是,宋楚瑜快快樂樂的到台北地院取回了2.46億元,也快快樂樂的出席了李登輝的90歲生日宴。
問題爭點在於:李登輝必須具備國民黨主席身分,始得處分案款,均如前述。民國99年李登輝已經喪失黨主席身分而同時喪失提存案款的處分權。台北地院並未發函徵詢真正案款所有權人的國民黨,是否同意宋楚瑜取回提存款?台北地院逕依李宋二人和解筆錄而裁定同意宋楚瑜取回提存款,本項裁定的法理錯誤在於:當事人不適格。
宋楚瑜還欠國民黨一個公道。然則,宋楚瑜領回了提存款以後,卻是得了便宜又屢向國民黨叫陣,前有為參選總統而痛批馬英九暨國民黨,今又向國民黨本土派招手,一副欲出馬分裂國民黨態勢。做為一個有格調的政治人物,宋楚瑜是否先還了國民黨公道再說!
http://www.st ∅R m.mg/article/59535
竹生   在 2015/08/07 23:29 回應 :
這個政府不值得賣命!
學生衝進教育部當晚,值班教官、警衛被學生「架離」,明明是「公訴罪」,為何教育部、警方都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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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華喊撤告超過24小時 北檢等不到撤告狀
2015-08-06 18:3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教育部長吳思華昨向媒體宣稱,將對夜襲教育部的學生及到場採訪的記者全面撤告,然而,從昨天下午至今天下班時間為止,已超過24小時,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始終等不到教育部的撤告文書;對此,北檢今表示,承辦檢察官今天尚未收到教育部的撤告狀,全案依法辦理。
教育部長吳思華昨天於國教署課綱微調座談會後記者會表示,將對學生及記者撤告,但24小時過去了,北檢仍未收到教育部的撤告狀。(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教育部長吳思華昨天於國教署課綱微調座談會後記者會表示,將對學生及記者撤告,但24小時過去了,北檢仍未收到教育部的撤告狀。
律師林俊峰表示,教育部所提告的侵入住宅、毀損等罪,均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若教育部選擇撤告,檢方收到撤告狀後,將會對被告作出不起訴處分,至於被移送少年法庭的未成年被告,若少年法庭收到教育部的撤告書狀,實務上將會調查後,裁定不付審理。
林俊峰解釋,原告若撤告,檢方即會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予以不起訴處分。
此外,警方交給北檢的移送書中,案由確認只有教育部所提告的侵入住宅及毀損等兩罪,並無另外函送妨害公務等公訴罪,因此,目前只有等司法機關確定收到教育部的撤告文書,被告的學生及記者才能真正擺脫司法追訴。
竹生   在 2015/08/27 18:44 回應 :
李登輝前總統除在日本有多次喪權辱國言行外;另涉及重大貪瀆弊案,請一併追究!
李登輝疑涉多起弊案 案情比扁案複雜
2009-01-02 22:15:10
(本報訊)陳水扁告發李登輝涉洗錢,根據最新一期的時報週刊報導,李登輝涉及的弊案,有機密外交的國安密帳、中廣售地弊案、主席專戶案、新瑞都案等,都和收賄、貪污、洗錢脫不了關係,特偵組在接手偵辦後,也將矛頭指向採購幻象戰機,代號「飛龍」的相關案件。
另據壹周刊的報導指出,最高檢察署在二○○八年十二月初已發文給國防部,要求調閱「飛龍」案的相關文件,檢方在清查資料時,赫然發現幻象戰機早在一九九八年即已交機完畢,但二○○○年以後,卻還有高達三百多億元的採購款留在國內未給付,部分資金流向更顯得疑點重重,因此已不排除和李登輝任內可能涉及的其他弊案,一起追查。
李登輝疑涉國安密帳、中廣售地、主席專户、新瑞都、幻像機採購等弊案..................
http://www.herald-today.com/content.php?sn=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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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鈞鑒:
國軍兩大弊案(軍購、眷改)各貪瀆數百億元,很不幸;行政院也有人涉入(政風有資料),懇請 院長指定政務委員,專責督導、協調兩吃案單位!
國軍眷村協進會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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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法務部、國防部
各民意代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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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5月 19
親愛的網友:
您好!您的電子郵件我們收到了!
您所反映的問題與建議,我們非常關心,已留供施政重要參考,並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參酌辦理後,直接回覆給您。感謝您惠賜建言,讓我們能更貼近民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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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
敬回國防部民意信箱:
1、本案係由國軍中政戰、軍法聯手所做的弊案,有高級將領涉案,軍法局及國防部發言人室、政風室均有資料,應由總督察室彙整後送法務部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併案辦理。
2、本人在76年即向國防部政三檢舉,77年由政三移送空總軍法處,但因軍法本身涉案,所以並未依法偵辦,甚至拒絕地檢署調卷。
3、眷村舞弊非止正義國宅(忠勇新城)一處,全省800個眷村都該查,以維原眷戶權益!
4、本案現已由法務部政風小組交由「特偵組」辦理,何不主動移送軍方涉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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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re: 函覆臺端104年1月28日致臺北地檢署電子郵件

敬啟者:
來函敬悉,函中所指本案已愈20年,故不追訴,此並非事實;本案告訴人在77年即向空總及調查局檢舉告發,然因涉及到軍、政要員,及軍、司法互推責任,且把本人「告訴人」身份改為「告發人」,「偵字案」也改為「他字案」,故延宕至今,並非廿年後才提告。
行政院、內政部、國防部、省府、市府均出函証明行政院、內政部及市府與軍方所簽協識書為偽造,且軍方與市府涉案人員互指對方涉案,軍、司法為包庇本案,近卅年來處份相反,雙方司法單位也不協調,也不交換卷証,真不解是何原因。
本案係以72年參謀總長郝柏村名義策劃做案(本人在76年即向國防部檢舉,李登輝省主席涉案部份,係在77年省議員黃玉嬌在省議會質詢後所告知本人‧‧‧)
本案涉及眾多軍政要員,涉貪上百億,害眷戶也達萬戶,懇請依權責由「持偵組」卓辦!
國軍眷村協進會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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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日期: 2015/3/4 (週三) 4:28 pm
主旨: 函覆臺端104年1月28日致臺北地檢署電子郵件

臺端104年1月28日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信箱電子郵件乙案,經該署函轉本署特偵組,回復如附件函文(詳附檔),請查照。
最高法院檢察署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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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一、 有關台端104年1月19日致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信箱檢舉國軍軍購及眷村改建案相關人員疑涉貪瀆不法乙案,經查台端於104年1月28日業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舉上揭情事,案經該署政風室簽陳機關首長後,復於104年2月11日以北檢治政字第10406000580號函轉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辦理。
二、 敬覆如上,謝謝。
敬祝
平安如意
法務部政風小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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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懇請將本案改分「特偵組」卓辦為宜
主旨:為不服貴署103.07.02日北檢治御103調92字第44481號回文不實,特提出異議及說明!
說明:
1、在國軍中有兩大舞弊集團;一為軍購,二為眷改,各貪污數百億元,且枉死多人,因有軍、政要員涉案,且有軍中負責肅貪防弊的政戰、軍法人員包庇、參與,故始終未能真相大白,且檢、調在共同偵辦此案中,諸多違失,實不解司法怎會無能至此(看不懂公文書真偽,也不懂發文程序!)
2、在77年,吾等(本人及宋昭餘先生)向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及國防部軍法等單位提出檢舉、告訴,沒想到此案到了調查局發現有軍、政要員在內後,竟勾結地檢署郭宏佑檢察官以「人頭蕭明華」做告訴人吃案,事受蕭員發現弊端,向檢、調檢舉,但迄今無人處理 。
3、在78年,本人按鈴申告國宅處涉案人員,由主任檢察官羅明通承辦,他親自到國宅處檔案室調卷開庭,發現諸多弊端及疑點,特以「偵字」案去文空軍總部請其協辦並調卷,但被其拒絕。
4、後因行政院公文被查出係以「空軍總司部令」公文稿紙所偽造,案情迅速明朗擴大,但當羅明通檢察官準備向行政院調卷時,卻被當時地檢署首席檢察官劉景義將其逼退,由其他檢察官接辦,爾後吃案不斷,且「偵字」案變「他字」案,本人「告訴人」身份也改為「告發人」,應已有不當的政治力介入本案。
5、行政院、內政部公文被偽造,空軍與市府協議書也是假的,當初涉案人以此到法院控告合法的原眷戶(原眷戶在忠孝東路三段開通時,原臨街眷戶在50年底所自費建造舖 面,設計圖由空總提供),原有舖面者想買回改建後之舖面被拒,因涉案人所偽造公文中強調:「舖面為省府所有,應公開標售,錢歸省府,原眷戶不得購買」,因此原眷戶敗訴,房子被強制拆除。(事後發現原眷戶被做人頭,96戶精華舖面被涉案人盜賣。)
6、在75年,眷村改建完成,眷戶被要求住在樓上,但在76年,原眷戶發現舖面未標售卻通通打開營業,經向空總查詢,告之係國宅處所賣,再向國宅處詢問,卻告之係空總所賣,眷戶發現受騙,紛紛向軍、司法提告。
7、最後紙包不住火,省府、市府、國防部、行政院、內政部通通否認行政院公文的真實性,市府政風處曾17次呈報情資給調查局,而行政院(政風處)也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請查處回覆,但雙方互推責任,誰都不辦 ,也不交換卷証,令人懷疑雙方早就勾結包庇此案。
8、偵察庭有開廿、卅年的嗎?此次「御股絲漢德檢察官」將告訴人所主張弊端(偽造文書、盜賣舖面、貪瀆等)亳無實質偵辦動作,把本人指証節錄後即簽結,真是有失檢方風骨!
9、請將本案改為「偵字」案,並將本人改回「告訴人」身份,由於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懇請將本案改分「特偵組」卓辦為宜。
謹呈 台北地檢署 轉呈「最高檢察署持偵組」
告訴人:鄒筑生(國軍眷村協進會祕書長)0708
正本:法務部(加發特偵組)、國防部
副本:行政院(加發政風處)、監察院
竹生   在 2015/09/02 10:44 回應 :
當一個有歷史定位的總統不外二樣事情要做好:一是興利、二是除弊。
在興利上633跳票不及格,除弊上;雖然新成立了廉政署,但毫無表現,更讓人失望的是;軍購弊案、眷改弊案各貪數百億元,卻沒單位敢辦這些軍、政要員‧‧‧
而他給人的印像都不是正常的:「裝傻」「裝萌」「裝可愛」「裝無辜」‧‧‧
所以他的民調始終起不來...「無能」將跟他一輩子!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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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erald-today.com/content.php?sn=177
竹生   在 2015/09/22 21:46 回應 :
主旨:最高檢特偵組一再包庇重大舞弊案,懇請法務部、監察院予以查辦、糾彈。請鑒核!
說明
國軍中有兩大舞弊集團,分為軍購及眷改,各貪污數百億元,而軍、政要員中李登輝、郝柏村等人涉案。
軍、司法單位為包庇此案,廿多年來有法不依,有証不辦,互相推卸責任,也不交換卷証,致處份相反,誰都不辦。(軍法:市府盜賣。司法;軍方盜賣)
後經刑事局行文廉政署,再由法務部政風小組簽案,交由承辦重大貪瀆案之「特偵組」依權責辦理,但其逃避責任,多次以案件超過廿年不得辦理為由拒絕。
今報刊,廿年前軍方一件充員在海軍服役時落水案,該艦長因未積極搜救,被高雄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艦長。
同樣眷改弊案、及超過廿年的刑案,高雄地檢均可辦,但臺北地檢、高檢、特偵等均借詞拒辦並予吃案,特告發渠等瀆職,請依法究辦!
敬呈
監察院院長 張
法務部部長 羅
告訴人:鄒筑生 上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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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頭插鋼釘遺體照 20年後軍官起訴
2015年09月17日06:26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何況起訴也與「他殺」無關。
《蘋果》報導,陽艦海軍二兵黃國章二十年前落海身亡案,軍檢當年認定黃男跳海自殺,黃母十餘年來不斷奔走替兒喊冤,監委趙昌平將黃母提供的屍體照放大,發現頭顱有一支鋼針及三角形鈍器,要求軍檢查辦此案,但軍檢調查近一年,以查無犯罪證據為由認定黃男跳海自殺,將全案不起訴,僅馮逸成另遭監察院彈劾。

直到前年爆發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行政院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將此案移交高雄地檢署重啟偵辦,檢方認為時隔久遠雖查不到黃男遭他殺證據,但時任南陽艦長馮逸成發現黃男失蹤後,未停航搜救、延誤救援時間,改依最重可判刑5年的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馮男。至於黃母所稱兒子被鋼針穿頭一事,因檢方手上沒照片,檢方卷內資料也沒有相關照片或筆錄,另當時相驗屍體的中國法醫,未發現黃男有明顯致命外傷,因此排除黃男遭他殺的可能。(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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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貪瀆上百億元,李登輝、郝柏村等軍、政要員涉案,懇請將本案改分「特偵組」卓辦為宜
請問本案現在是何單位在承辦?承辦人是何人?請查明告知!
本案貪瀆數百億元,軍、司法互相推拖已近卅年,吃案檢、調人員均未查辦,請問是何原因?
謹呈
法務部、國防部
告訴人:鄒筑生 上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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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鈞鑒:
國軍兩大弊案(軍購、眷改)各貪瀆數百億元,很不幸;行政院也有人涉入(政風有資料),懇請 院長指定政務委員,專責督導、協調兩吃案單位!
國軍眷村協進會 (台內祉字第0910005884號)
祕書長 鄒筑生上 0518
詳情:
隨意窩日誌: 反骨狗窩部落格
http://xuite.net/q12300036
http://facebook.com/jojusen
http://blog.udn.com/mobile/kuanmom/518846
http://www.herald-today.com/content.php?sn=177
竹生   在 2015/12/07 12:25 回應 :
司法真的要改革了;大案小辦,小案大辦,尤其「特偵組」現任的顏大0、郭0東都辦過「正義案」..其結果可知!
https://tw.news.yahoo.com/民國黨提司法改革5政策-倡廢特偵組-020728744.html
竹生   在 2015/12/07 12:41 回應 :
「正義案」馬總統最清楚,他在法務部部長任內,因吃案檢察官太多,我向他檢舉多次,他都淡然表示:「祇管司法行政,不管個案!」。
當臺北市市長時,又向他檢舉,「正義案」中96個舖面被盜賣,其中一半是市府的,請他協助法律輔導訴訟,他叫我自已找師。
當上總統後,他表示要「肅貪」,我告訴他:「行政院」公文被偽造做案,行政院也多次行文法務部、國防部請其查處,但沒單位查辦,他表示:「知道了!」
這就是我們興利無成,除弊無方的...「馬政府」!
竹生   在 2016/02/02 18:19 回應 :
主子英明僕能幹,主子黑金僕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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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有三個「老相好」嗎?為什麼不坐她們的雙b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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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辦經費是政府公款,王貨私用,
是貪污不是詐欺,不能縱放。
前總統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遭人檢舉在2013年到2014年間,搭高鐵南下高雄中山大學進修時,涉嫌將往返的高鐵費向李登輝辦公室報帳,詐領差旅費約12萬元,台北市調處今約談王燕軍到案釐清,另約談1名女會計作證,下午訊後已將2人移送台北地檢署,目前由檢察官複訊中,全案朝詐欺取財罪嫌偵辦。
檢調接獲檢舉,發現王燕軍南北往返頻率每周1次,每趟高鐵費單程約1500元,來回3000元,涉嫌向李辦報帳,詐領金額共計約12萬元。
竹生   在 2016/03/28 15:39 回應 :
馬政府為什麼怕這兩單位?(「人權團體國際特赦組織」、「廢死團體」)
馬政府兵敗如山倒,故然原因很多;但其中之一...就是在台灣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反對廢死,但他卻背道而馳,利用簽訂兩個「人權公約」的假議題,對法官施壓‧‧‧
聽說現在敢判死刑的法官,都要寫「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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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國再處決人犯 今年已處決79人
中央廣播電台作者黃啟霖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6年3月27日 下午5:44..
沙烏地阿拉伯當局今天(27日)處決1名巴基斯坦死囚,使得沙國今年處決人犯的數目升高到79人。
官方沙烏地新聞社(spa)引述內政部的聲明報導,遭到處決的巴基斯坦人是伊斯梅爾(elias mail),他因為搶劫時刺死1名孟加拉婦女被判死刑,今天在紅海城市吉達(jeddah)被執行處決。
在沙烏地阿拉伯,大多數的死刑犯都是遭到斬首。
https://tw.news.yahoo.com/沙國再處決人犯-今年已處決79人-094400934.html
竹生   在 2016/06/29 19:08 回應 :
軍公教不能罷工,但可集體請假吧?!
軍公教的雇主是政府,國家財政困難,要大家共體時艱,那就大家一起來;怎會把矛頭指向基層的軍公教?
總統、副總統的退休禮遇都是上億的在花,李遠哲更是不要臉,公務人員年資12年,連月退都不夠資格,卻在退休前讓中研院擬訂一個「特聘研究員」制度,月領50萬,年終獎金上百萬,且領到死為止。
其它司法人員,退休後所得替代率圴超過百分之一百,辦法由他們自己訂,更別說現今國營事業的「肥貓群」,年薪加紅利,均上數百萬,更氣人的是前考試院長關中...關老爺子,他說我們退員「餘命太長」,吃垮國家...那他自己上班時間去「馬殺雞」,去快活...為什麼不自我檢討?還黨職併公職佔政府便宜‧‧‧
今天蔡總統風光出國,華航包機就七千萬,加上其它開銷上億元,為何不省省坐航班就好?!共體時艱啊!
馬前總統更有意思;砍殺軍公教從不手軟,還扣上他們「不公、不義」的帽子,前些時報登其願放棄退休禮遇,他辦公室馬上否認:「一個$都不能少!」。
這是一個不要臉的政府,祇會改革別人,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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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年金改革委員會今召開第一次會議,退休軍公教及軍公教代表對會議方式、委員代表性等紛紛激動發言、連番批評,在遭遇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質疑與會態度後,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更諷「你快50歲的人能代表年輕人?」會場氣氛尷尬,李來希等人稍晚更不滿退席。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39335
竹生   在 2016/10/26 17:31 回應 :
馬英九涉教唆洩密 北檢分他字案偵辦
中央社中央社 – 2016年10月26日 下午12:19..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6日電)前總統馬英九遭告發洩密案,台北地檢署初步釐清,將馬英九指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關說案是否涉犯教唆洩密等簽分他案,交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調查。
此外,媒體報導北檢鎖定多案,待馬英九下月結束馬來西亞及美國參訪返國後,將立即傳喚馬英九到案,北檢對此說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說明,會依據既有的偵查步驟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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